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89版)
我们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低风险性的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和公司正常运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886 证券简称:元祖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5
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财务与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鉴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能力及与公司过往的业务合作情况,考虑其在2018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
具体费用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的相关合同予以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我们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业务资质、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与公司长期合作,熟悉公司情况,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和管理层的沟通交流及时、有效,出具的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886 证券简称:元祖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6
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做相应修改,以此形成新的《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事项。
公司章程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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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章程第二十六条以后序号依次顺延。
上述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886 证券简称:元祖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7
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1、本次财务报表格式修订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以前年度及2018年损益、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 2、本次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公司将自2019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18年可比数,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财务报表格式修订: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或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2、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修订,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元祖股份”)需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内容和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格式修订:
财政部2018年6月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合并列报于“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将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合并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3)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合并列报于“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4)将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及“其他应付款”合并列报于“其他应付款”。
此项会计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本公司调整情况如下:
2017年12月31日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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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受影响的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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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本集团和本公司其他财务报表项目不受影响。
2、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编制2019年1月1日以后的本公司和本集团的财务报表。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法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意见: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法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元祖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元祖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元祖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886 证券简称:元祖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8
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9年4月16日9:30以现场与视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文件于2019年4月6日以电子邮件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子旗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现场出席监事2名,视讯出席董事1人(监事杨子旗以视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元祖股份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元祖股份2018年年度报告》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元祖股份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元祖股份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元祖股份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元祖股份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元祖股份2018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元祖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低风险性的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和公司正常运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元祖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能力及与公司过往的业务合作情况,考虑其在2018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元祖股份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年-2021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法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元祖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元祖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元祖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