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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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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2019-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46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对《问询函》中涉及的相关问题于2019年4月29日之前回复并予以披露,公司已于2019年4月18日披露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具体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19-030号公告。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部门、中介机构共同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由于《问询函》中涉及事项较多,针对部分问题还需进一步补充完善,因此公司无法在要求时间内完成回复工作。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公司将尽快完成对《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并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9-035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4月29日,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9司冻0429-02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集团”)持有的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因合同纠纷一案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根据上述通知内容,本次司法冻结数量为10,179,867股,冻结起始日为2019年4月29日,冻结终止日为2022年4月28日;轮候冻结数量为377,293,719股,冻结起始日为2019年4月29日,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截至本公告日,国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87,473,58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4.48%;国安集团与中信国安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04,926,2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93%。此次股权冻结后,国安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数量为387,473,5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48%。

二、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公司与国安集团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本次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目前暂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控制权产生直接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冻结事项的司法程序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等一切正常。《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84 证券简称:*ST中葡 公告编号: 临2019-032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