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
2、 取消议案原因
因公司股东烟台中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票,并书面放弃推荐梅雁吉祥第十届董事、监事候选人以及放弃对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权暨终止公开征集投票权,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取消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部份议案。
三、 除了上述取消议案外,于2019年4月9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取消议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9年5月1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沿江南路1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14日
至2019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提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提案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9年4月9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发布了《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延期公告》,股东大会召开日期由2019年4月30日延期至2019年5月14日召开。
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部份议案的决议”,并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议案的公告》。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7、8、9、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68 证券简称: 梅雁吉祥 公告编号:2019-029
烟台中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及一致行动人关于放弃广东梅雁吉祥
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
年度股东大会投票权
暨终止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烟台中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放弃股东大会投票权暨终止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况说明
2019年4月23日,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市公司”)披露提示性公告,广东能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持成为上市公司5%以上股东。烟台中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中睿”)及一致行动人不愿参与上市公司股东之间的股权争斗,经慎重考虑,决定从上市公司股权层面逐渐退出。因此,烟台中睿及一致行动人分别于2019年4月25日、2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上市公司股票94,907,37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目前烟台中睿及一致行动人还持有上市公司股票10,072,680股,占其总股本的0.53%。
基于上述情况,烟台中睿及一致行动人将放弃出席上市公司拟于2019年5月14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放弃烟台中睿及一致行动人现持有股权的投票权。同时,烟台中睿及一致行动人决定终止本次公开征集投票权。
烟台中睿及一致行动人已向上市公司发出《关于放弃推荐梅雁吉祥第十届董事、监事候选人的告知函》,请上市公司收到函件后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调整上市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中关于第十届董事会和第十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
二、放弃股东大会投票权暨终止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原因说明
烟台中睿及一致行动人放弃出席股东大会及本次股东大会投票权暨终止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原因理由如下:
烟台中睿及一致行动人不愿参与股权争斗。烟台中睿及一致行动人2018年2月举牌的初衷是通过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参与上市公司经营,同时提升上市公司业绩。
烟台中睿及一致行动人决定放弃出席上市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放弃所持股份的表决权,并终止本次公开征集投票权事项。
三、截至目前公开征集投票权情况说明及处理方式
截止2019年4月29日,烟台中睿共收到两份符合委托要求的股东投票委托,委托股东持股数量总计为869,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0458%。烟台中睿将立即把股东的账户卡原件等委托文件寄回给股东,并通过致电方式确认签收。烟台中睿及一致行动人对上述两位股东的支持表示感谢。
四、 烟台中睿及一致行动人的感恩、歉意与期望
烟台中睿及一致行动人就我们于2019年4月17日发出公开征集投票权公告、现减持上市公司5%股票,向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表达诚挚歉意,尤其要对向我们发出授权委托书的两位股东致歉!
烟台中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二O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68 证券简称:梅雁吉祥 公告编号:2019-030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
暨第一大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二级市场减持,未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动。
●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的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梅雁吉祥”)于2019
年4月29日收到烟台中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中科中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世祖元朔一号私募金、元朔二号私募投资基金、世祖量化对冲18号(以下简称“中睿公司”或“信息披露义务人”)通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2019年4月25日、4月2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梅雁吉祥股票94,907,3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减持后持有梅雁吉祥股票10,072,6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3%;
中睿公司原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减持前持有公司股份合计104,980,0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3%。中睿公司减持后,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为广州市仲勤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94,907,53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的情况。
2、鉴于烟台中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票,并书面放弃推荐梅雁吉祥第十届董事、监事候选人以及放弃对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权暨终止公开征集投票权,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取消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议案,并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延期至2019年5月14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27日、2019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的公告》、《关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议案的公告》。
3、根据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68 证券简称:梅雁吉祥 公告编号:2019-031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工作函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梅雁吉祥”)于2019年4月29日晚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了《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第一大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核查结果公告》等公告。2019年4月29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梅雁吉祥股东烟台中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减持股份事项的工作函》(上证公函【2019】0550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工作函》全文内容如下:
烟台中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相关方:
2019 年 4 月 29 日晚间,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雁吉祥)公告称,烟台中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睿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减持其所持梅雁吉祥5%股份,减持后尚持有 0.53%股权,不再为梅雁吉祥第一大股东。
经核实,中睿公司此前已行使股东权利,向梅雁吉祥股东大会提名多名董事候选人,并公开征集投票权。中睿公司于前述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后、召开日前,大额减持所持股份,严重违反诚信及有关信息披露规定,损害投资者利益。现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7.1 条的规定,对中睿公司和相关方要求如下。
一、中睿公司应核实并说明,前述减持行为的减持时点、减持过程、决策程序和相关责任人员。中睿公司实际控制人马敬忠应明确说明,在作出相关减持决策时,是否考虑前期已行使股东权利的事实,是否考虑减持行为对股票交易秩序及中小股东利益可能造成的重大影响。
二、中睿公司前期发布的谋求控制权相关信息,与其此后股票减持行为的意图严重背离,可能对投资者的决策产生重大误导,相关减持信息属于可能影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的重大敏感信息,减持过程中上市公司股价出现连续大幅下跌。中睿公司应当说明未如实披露其真实减持意图和实际减持行为的原因,并查明相关责任人。
三、中睿公司应当核实并说明,在本次减持前及减持过程中,是否与上市公司及其董监高、或本次控制权争夺的另一方广东能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能润)有过沟通联络,是否与其就减持事项及控制权争夺事项存在潜在的协议或安排。上市公司以及广东能润应当就此提供专项说明,说明是否知悉中睿公司有关减持事项及减持过程,是否与中睿公司就前述事项存在协议或安排。
四、中睿公司应当尽快提供前期发布相关信息、后期减持决策及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供本所进行交易核查。
中睿公司以及相关方应当认真落实本工作函的要求,核实有关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向投资者作出充分的解释说明。对中睿公司本次信息披露及减持的违规行为,我部将启动纪律处分程序,予以严肃查处,并提请证监会核查。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对中睿公司的行为予以认真核实,积极采取措施,维护上市公司以及全体股东利益。广东能润应当依法依规行使股东权利,不得出现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中睿公司在收到本工作函后应当立即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并于 2019 年 5 月 7 日前,就上述事项书面回复我部,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为《工作函》具体内容。公司将尽快对《工作函》所述相关情况与相关股东核实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回复,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上接70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