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襄阳市人民政府、海通证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京汉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7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襄阳市人民政府、海通证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签订的《襄阳市人民政府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本协议有效期为五年,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后续合作具体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框架协议签署概况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汉股份”或“公司”)于近日与襄阳市人民政府、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共同签署了《襄阳市人民政府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协议三方将发挥在各自专业领域内的资源优势,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
二、合作方介绍
1、襄阳市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219号
襄阳市位于湖北省西北部,汉江中游平原腹地。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汉江流域中心城市、鄂、豫、渝、陕毗邻地区的中心城市、长江中游城市群重要成员。襄阳因地处襄水之阳而得名,汉水穿城而过,分出南北两岸的襄阳、樊城,隔江相望。辖3个区(襄州、襄城、樊城)、3个县级市(枣阳、宜城、老河口)、3个县(南漳、保康、谷城)和3个开发区(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襄阳鱼梁洲经济开发区),总面积1.97万平方公里。公司与襄阳市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0921X6
法定代表人:周杰
成立日期:1993年02月02日
注册资本:115017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主营业务: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直接投资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公司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从事金融产品等投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海通证券是国内成立最早、综合实力最强的证券公司之一,拥有一体化的业务平台、庞大的营销网络以及雄厚的客户基础,经纪、投行和资产管理等传统业务位居行业前茅,融资融券、股指期货和PE投资等创新业务领先行业。除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及正常业务外,公司与海通证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襄阳市人民政府
乙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目的
为充分发挥甲方政策支持优势及区域资源优势、乙方资本市场服务优势、丙方产业资源优势,经友好协商,三方就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之相关事宜签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二)协议各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甲方在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政策的情况下,推动乙方、丙方助力襄阳经济发展,包括但不限于:
(1)为乙方、丙方提供相关政策支持,引导乙方、丙方全面深入助力襄阳产业升级、金融服务升级,提升襄阳城市地位,扩大襄阳城市影响力与区位优先度,辐射周边地区发展。
(2)为乙方合作上提供立项支持和快捷审批服务。协助乙方与当地企止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与乙方开展重点建设项目合作、中小企业融资业务合作、财务咨询业务合作、境外金融业务合作。共同为襄阳建设良好的金融服务环境,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助力襄阳成为区域性金融中心。
(3)为丙方提供产业政策支持和快速立项、快捷审批支持。协助丙方建立良好的绿色纤维产业链上、下游战略合作关系。
(4)支持乙方、丙方利用其各自在金融、产业等领域的资源和优势为襄阳引进绿色纤维上、下游企业, 给予落地企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在甲方、丙方的许可下,乙方发挥在资本市场方面的专业优势,为甲方、丙方提供一揽子专业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甲方的协助和引导下,对襄阳当地企业提供基础服务、融资服务、投行服务、投资咨询服务、股权管理服务等,尽心尽责满足甲方金融服务要求。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助力襄阳金融发展。
(2)运用专业化的金融知识,协助丙方发展绿色纤维产业,为丙方提供基础服务、融资服务、投行服务、投资咨询服务、股权管理服务等。乙方或乙方参与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有意战略投资丙方并将持有丙方股份。具体的投资方式将在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基础上由乙方、丙方及相关方另行商定。除战略投资外,乙方还将配合丙方寻找良好合作伙伴,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3)利用自身资本市场方面的专业优势,为甲方、丙方提供行业、策略年度峰会等服务。同时借助自身资源优势,为襄阳招商引资,整合各方资源,助力甲方、丙方与上市公司、知名投资机构、产业上下游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做大做强绿色纤维产业,助力襄阳经济社会发展。
3、丙方的权利及义务
丙方应充分聚焦公司主业,顺应国家产业政策、金融监管政策,在甲方的引导、乙方的协助下,助力绿色纤维产业升级。包括但不限于:
(1)在甲方的引导下,按照市场化原则,充分利用甲方的政策资源和乙方的金融服务,优化企业财务结构,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引领襄阳同类行业发展。做大做强公司业务和产业链。
(2)整合当地和周边区域产业链,引导当地产业升级。
(3)与甲方、乙方建立良好沟通机制。
(4)利用自身在产业领域的资源,积极为甲方招商引资,助力襄阳经济发展。
(三)战略合作的具体实施
1、本协议签订后,三方应尽快着手建立战略合作工作小组,甲方指定襄阳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作为对口工作小组成员,乙方指定公司企业金融部作为对口工作小组成员、丙方指定其控股子公司北京隆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对口工作小组成员。
2、三方本着互相支持、相互信任的原则,加强信息沟通,及时通报有关对方需要的信息,及时反馈对方提出的需求;并建立联系机制,积极协商和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问题。
3、三方将建立高层领导定期会晤机制,对战略合作实施进展进行检查、梳理,并提出指导及建议,推动全面长远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4、三方根据本协议及具体业务合作事项的特点和要求,授权对口工作小组成员根据本协议约定的合作范围及内容就具体的业务合作进行深入治谈,并相应签订有关专项协议。
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五年。
以上为协议的主要条款,具体协议内容以各方签署的正式文本为准。
四、框架协议的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框架协议的签订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与公司目前业务存在较大的协同性,符合公司转型发展的要求。本次战略合作旨在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与专业能力,实现互惠互利、合作共赢。
2、框架协议仅为协议各方合作的意向性文件,不会对2019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3、框架协议的签署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仅为框架协议,为双方开展合作的指导性文件,协议中相关约定的具体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如涉及具体合作事项均以双方另行签订的具体合作协议文件为准。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