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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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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加阳光人寿保险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投及转换业务且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9-05-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人寿保险”)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9年5月24日起,将新增阳光人寿保险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业务(仅限前端申购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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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可以通过阳光人寿保险办理上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并参与其开展的申购(不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仅限前端申购模式)。

费率优惠内容如下:

投资者通过阳光人寿保险网上交易系统或移动客户端“阳光有财”APP委托指定基金申购业务(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不含转换转入),享受费率1折优惠。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用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优惠。

费率优惠截止时间以阳光人寿保险官方公告为准,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守阳光人寿保险的具体规定。

二、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额外收取手续费用,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相关基金的日常的申购费率相同。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对于“暂停申购”前已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照常受理其投资业务。“暂停申购”前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暂停受理其定期定额开户和投资业务,但如遇特殊情况以公告为准。

3.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的交易行为。上述基金列表中的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

4.参与上述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基金手续费,不包括各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

5.本次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阳光人寿保险,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阳光人寿保险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510

网站:http://fund.sinosig.com/

2.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28-5888

网站:www.orient-fund.com或www.df5888.com

四、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应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