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编号:临2019-037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6月13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董事8人。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钱明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赵威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陈爽先生于2019年6月10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去公司董事等相关职务(详见公司临2019-036号公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大股东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在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同意增补赵威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9-038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同意胡兵先生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胡兵先生于2019年6月10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其辞去公司副总裁之职务的书面辞职报告。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胡兵先生辞去其公司副总裁之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9-039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奖金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9-040号公告。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九年六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编号:临2019-038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工作变动,陈爽先生于2019年6月10日向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去公司董事等相关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9-036号公告。
公司于2019年6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赵威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大股东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在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同意增补赵威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本次增补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名和审议程序合法;所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上述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准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候选人赵威先生基本情况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九年六月十四日
赵威先生基本情况
赵威,男,1971年10月出生,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等职。曾任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及亚洲再保险公司理事会理事;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国人寿富兰克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裁;中国人寿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再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及中再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等职。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编号:临2019-039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裁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6月10日收到公司副总裁胡兵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需要,胡兵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职后,胡兵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胡兵先生辞去其公司副总裁之职务。胡兵先生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作。
胡兵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裁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胡兵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九年六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公告编号:2019-040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7月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7月1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依玛路333弄1-6号305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7月1日
至2019年7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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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19年6月14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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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凡具备上述第四条所述资格的股东,个人股东凭个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受委托代表人凭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股东帐户卡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在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情况下,有关人员应凭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出席会议。上述股东可利用以上证件的复印件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日期:2019年6月26日(星期三)9:30--16:30时
3、登记地点:上海市嘉定区依玛路333弄1-6号14楼
4、联系电话:021-59524888、59529711 联系人:王晓寅、刘建新
传真:021-59536931 邮编:201821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在本次大会上不发礼品及补贴。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7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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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如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或签字:(2)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