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8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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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家对于接受财政补贴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的续航里程要求逐步提升,而汽车轻量化能够有效提升新能源汽车的续航里程。研究表明,纯电动汽车重量每降低10kg,续航里程可增加2.5km。
(3)公司已经与行业领先企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凭借领先的技术优势和质量优势,已在行业中建立了良好的口碑,产品质量得到客户的认可。近年来,随着公司逐步加大汽车零部件市场的开拓力度,公司已经与新能源汽车行业的领先企业比亚迪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并且已经实现动力电池外壳、电池托盘等汽车零部件的批量供货;同时,公司正在与多家新能源汽车行业内企业合作定点开发新产品,预计在未来能够逐步实现量产。
通常而言,汽车行业客户对供应商的产品精度、供货能力以及质量管理有着较高的要求,在选择供应商时会对供应商生产规模、产品品质、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持续考查,考查周期相对较长,汽车行业客户一旦选定供应商之后通常不会轻易大规模更换。公司已经与汽车行业,尤其是新能源汽车行业部分领先企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公司未来汽车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张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4)丰富的技术积累和持续的产品开发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技术支撑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铝型材生产加工制造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公司拥有一支高素质、高学历、学习能力强的职业化经营管理团队,由行业内的技术研发人才、营销人才和各类管理人才组成,具有长期的从业经历和丰富的行业经验,经营管理团队分工明确,配合默契。
同时,公司还引进一批在汽车行业具备丰富从业经验的技术、管理人员,增强公司汽车零部件市场的开拓能力。此外,公司保持研发投入,积极开展汽车用铝材的研发项目,为公司开拓汽车零部件市场提供坚实的技术基础。
3、项目实施主体及地址
本项目由和胜股份及其全资子公司广东和胜新能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胜汽配”)联合实施,其中和胜股份负责厂房建设,和胜汽配负责生产设备的购置与安装。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中山市三乡镇西山村华曦路3号。
4、项目投资计划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32,763.21万元,包括建筑工程、生产设备购置与安装与铺底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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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计划建设周期为14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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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备案事项
本项目已经完成项目备案,取得《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018-442000-32-03-821644)及《广东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182000335120003)。
本项目在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完成项目环境保护审批手续,并取得批复文件(中(三)环建表〔2018〕0196号)。
6、项目效益评价
本项目投产后,预计实现年均净利润4,000万元左右,内部收益率等主要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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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经济效益良好,且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具有经济可行性。
(二)高端工业铝材深加工扩建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拟投资10,325.98万元用于高端工业铝材深加工扩建项目,本项目将新建配套挤压线及铝材深加工配套生产厂房,同时购置挤压机、进口CNC机台及配套深加工设备。本项目实施后,将提升公司电子消费品外壳、婴童用品类深加工产品的生产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产品结构升级。
本项目主要新增公司在电子消费品外壳、婴童用品类深加工制品的生产规模,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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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公司已在铝型材行业建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公司客户结构优质
公司注重提高产品质量和管理,有着完整且明晰的质量管理办法,并通过了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ISO9001:2008质量体系证书和ISO14001:2004质量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凭借领先的技术优势和质量优势,在客户群中建立了良好的形象,并且与小米、博格步、明门等电子消费品及婴童产品行业知名客户建立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
(2)我国电子消费品行业发展稳定
近年来,我国智能手机、移动电源等电子消费品市场发展稳定,已经形成了较大的市场规模。同时,随着便携式电子产品的功能的不断扩展,其自带的电池容量已经难以满足消费者的日常使用需求,而移动电源正好能够弥补电子消费品自带电池容量的不足,为消费者长时间使用提供强力保障。公开数据显示,2020年全球移动电源市场规模有望超过361亿元,2014至2022期间年复合增长率达到25.90%。2017年,国家标准委发布《便携式数字设备用移动电源通用规范》(GB/T 35590-2017),并于2018年7月1日正式实施,行业规范化发展将使得移动电源市场保持平稳的增长态势。
(3)二胎政策及消费升级促进我国婴童用品市场快速发展
受我国全面“二孩”政策的正式实施以及消费升级影响,近年来我国母婴市场规模快速增长。国家卫计委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全年新出生人口为1,786万人,同比增长131万人,人口出生率为12.95%。2017年1月5日,国务院发布《国家人口发展规划(2016一2030年)》,计划生育率逐步提升并稳定在适度水平。在我国全面“二胎”政策的刺激下,我国新生儿规模持续增长,促进我国当前母婴市场需求快速提升。
我国新生儿数量不断增长的同时,随着近年来国内经济水平提升和居民人均收入增加,我国家庭对“婴幼儿”的消费支出也逐步提升。Frost & Sullivan 数据显示,中国城镇家庭的婴幼儿年平均消费金额从2007年的4,260元增长至2012年的8,702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5.4%;城镇居民的婴幼儿消费在2013年至2016年间保持快速增长的态势,年复合增长率持续维持在12%以上。
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和消费观念转型释放了更多的家庭购买力,手推车作为宝宝外出的必备工具,正逐渐从一二线城市辐射到更广大的区域。中国玩具和婴童用品协会数据显示,我国婴儿手推车市场规模在2017年将继续维持较高增长率,比2016年增加14.95%,达到123亿元人民币。
(4)公司研发实力强劲,为项目实施提供技术支持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建立了体系完整、实力雄厚的研发团队,并且形成了涵盖铝合金材料开发、熔铸、模具制造、挤压成型及精密深加工等配套完整的研发生产服务链条,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流程开发和生产服务,充分满足不同客户的个性化定制需求。
3、项目实施主体及地址
本项由和胜股份负责实施,实施地点位于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前陇村“仙屋围”。
4、项目投资计划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10,325.98万元,包括建筑工程、生产设备购置与安装与铺底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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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计划建设周期为14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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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备案事项
本项目已经完成项目备案,取得《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017-442000-32-03-817151、2017-442000-32-03-817153)。
本项目在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完成项目环境保护审批手续,并取得批复文件(中(三)环建表〔2018〕0164号)。
6、项目效益评价
本项目投产后,预计实现年均净利润约1,700万元,内部收益率等主要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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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经济效益良好,且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具有经济可行性。
(三)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计划将本次募集资金中的9,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从而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近年来,公司业务规模呈现持续增长。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76,665.16万元、84,102.89万元和10,646.59万元,2017年度及2018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9.70%和26.59%。同时,随着公司业务结构的调整,账龄较长的电子消费品类产品及汽车零部件产品收入占比逐渐提升,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呈现下降趋势,2016至2018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周转次数分别为5.58、5.05及4.63。
未来,随着本次募投项目的逐步实施,公司汽车零部件产品的销售收入占比将会进一步上升,公司汽车零部件类业务将处于快速扩张阶段,市场开拓、研发投入等环节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将进一步扩大。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尤其是电子消费品产品以及汽车零部件类产品销售规模的持续增长,公司目前的流动资金存在缺口。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能有效缓解公司快速发展的资金压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降低经营风险,能够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支持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均有所增加,公司资产负债率将出现下降,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为公司未来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将大幅提升;随着本次募投项目的逐步实施,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量将有所提高。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将会得到一定提升。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将提升,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在短期内产生效益,因此公司的每股收益短期内存在被摊薄的可能。
总体而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与利润水平,促进公司产品结构升级,提升公司整体的盈利水平。
四、可行性分析的前提假设
如前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规模及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国家产业政策,经济效益良好,具备可行性。公司前述可行性分析主要基于如下假设:
(1)公司下游行业发展稳定,尤其是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电子消费品行业及母婴用品行业发展符合当前市场预期。
(2)公司主要原材料铝锭市场价格稳定。
(3)公司继续与募投项目产品现有客户维持稳定的合作关系,新客户开发进度符合当前预期。
(4)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符合当前预期。
五、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募集资金的运用将为公司带来良好的收益,为股东带来良好的回报。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壮大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提升公司生产经营效率,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增强公司的竞争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运用合理可行,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3日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由于公司于2019年5月29日完成回购注销部分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66,300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83,556,800股。公司根据变更后的股本对本次发行方案的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调整后的发行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最新实际情况,公司同步修订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的相关内容。
修订后的预案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规定,预案制定科学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广东和胜工业铝材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三、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最新实际情况,就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符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规定要求,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发行完成后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有利于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独立董事签名:
郑云鹰 张红 杨中硕
2019 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