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617 证券简称:君禾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2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禾股份”或“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张阿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397,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810%。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张阿华先生计划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得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349,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449%,减持价格为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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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持股比例以公司最新总股本142,504,600股计算。
注2:其他方式取得指大宗交易取得股份因公司权益分派实施转增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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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自公司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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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股份减持相关承诺
上述减持主体于2018年11月03日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2018年11月03日起6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股份减持相关承诺
上述减持主体一致行动人陈惠菊、宁波君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宁波君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0日就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股份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在锁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锁定期满时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
2、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进行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相应调整),若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的,则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公司在现金分红时从分配当年及以后年度的现金分红中予以先行扣除,且扣除的现金分红归公司所有。
3、每次减持时,将通知公司将该次减持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区间等内容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3)股份限售、股份锁定,股份减持相关承诺
上述减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君波、陈惠菊、宁波君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宁波君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0日就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股份限售期安排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4)股份限售、股份锁定,股份减持相关承诺
上述减持主体一致行动人张君波于2017年6月20日就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股份限售期安排承诺如下:
在三十六个月限售期满后,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从公司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公司股票数量的比例不超50%。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张阿华先生将根据其自身资金需求安排、股票市场价格变化、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而仅部分实施或放弃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董事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相关减持主体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