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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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6-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ST康得 公告编号:2019-128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康得新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6月20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6月16日以专人送达、邮寄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6人,因董事纪福星现任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依据《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5条的规定,关联董事纪福星回避表决。因此,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5人,包括独立董事2人。会议由董事长肖鹏先生主持。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以赞成4票,反对1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权利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康得投资集团”)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根据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第39条规定, 公司董事会决定依法冻结康得投资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票,依法限制其相关权利,同时责成公司管理层依法提起司法冻结程序。

独立董事杨光裕同意,但要求公司“请依据公司章程规定及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法规要求办理”。

董事余瑶反对,原因如下:

1.首先,董事会无权自行决定是否冻结实际控制人股份。根据康得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议案相关部分表述为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否则该议案不合法。

2.其次,董事会提出的议案中关于限制实际控制人提案权及表决权的内容既于法无据,公司章程中也没相关规定,同时这也不是董事会的法定职权,董事会无权做出相关表决。

3.本次董事会会议在宣读完议题后即被主持人宣布结束,并立即要求董事进行表决,提案并未经过充分讨论,程序上违反规定。

公司注意到余瑶董事的反对意见。除一位董事因线路故障会中短暂掉线以外,与会其他董事(包括余瑶董事)已经进行了充分的讨论、沟通。

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