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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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颐丰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2019-06-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19-036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颐丰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股东杭州颐丰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了《关于杭州颐丰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35),持有公司股份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3%)的股东杭州颐丰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颐丰睿”)拟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0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2%)。

2019年6月21日,公司收到杭州颐丰睿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杭州颐丰睿累计已减持公司股份1,078,000股,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情况与前期已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杭州颐丰睿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备查文件

1、杭州颐丰睿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