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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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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9-06-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2019-021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9年6月21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19年6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有8名董事表决,实际表决8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四条底线”自查自纠报告及整改计划的议案。

根据辽宁证监局《关于开展上市公司“四条底线”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辽证监发[2019]114号}的相关要求,公司成立了自查自纠工作组,对公司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公司能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范要求进行规范运作,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但也发现了基础会计工作和内控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制定了整改计划,并将按照整改计划认真整改落实。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通过此次“四条底线”自查自纠专项活动,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提高了对公司治理的认识,发现了公司治理的薄弱环节,将督促公司按照整改计划落实责任,认真整改,促进公司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