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深大通 公告编号:2019-058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6月27日(星期四)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6月27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6月26日15:00至2019年6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地点: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与武夷山路路口傲海星城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 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的代表共计16人,代表股份324,077,2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1.99%。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的代表共计4人,代表股份70,981,4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58%。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2人,代表股份253,095,7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4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山东慧勤律师事务所
魏位律师、孙岩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00 关于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关于选举史利军为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表决情况:
同意288,31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9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5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6%。
表决结果:提案通过,史利军当选。
1.02 关于选举李虎钢为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表决情况:
同意288,313,6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9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51,9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6%。
表决结果:提案通过,李虎钢当选。
2.00 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288,650,5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07%;反对35,426,6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388,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7%;反对35,426,6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3.00 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288,650,5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07%;反对35,426,6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388,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7%;反对35,426,6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4.00 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
同意288,650,5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07%;反对35,426,6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388,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7%;反对35,426,6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5.00 2018年财务决算的提案
表决情况:
同意288,650,5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07%;反对35,426,6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388,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7%;反对35,426,6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6.00 2018年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
同意288,650,5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07%;反对35,426,6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388,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7%;反对35,426,6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7.00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288,650,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07%;反对35,426,6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3%;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388,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7%;反对35,426,6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3%;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山东慧勤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魏位、孙岩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深大通 公告编号:2019-059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为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944号文件批复且相关资产均已过户完毕,目前正处于持续督导期。
近日,本公司接到广州证券关于更换持续督导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通知,原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之一边洪滨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负责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持续督导工作,广州证券委派李森先生接替边洪滨先生担任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继续履行后续持续督导工作职责。
本次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变更后,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持续督导期间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为刘亚勇先生和李森先生,持续督导期至后续持续督导工作职责履行完成。
李森先生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7日
附件:
李森,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高级经理,产业经济学硕士,准保荐代表人。先后负责或参与了深大通、太阳鸟重大资产重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