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93号
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16隆基01
债券代码:113015 债券简称:隆基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咸阳年产5GW单晶组件项目
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及金额:本合同类型为投资协议,由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设控股子公司投资约25.5亿元(含流动资金)。
● 项目建设进度:建设周期10个月,具体实施进度以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审批的进度为准。
● 合同生效条件: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并经双方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生效。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项目计划2020年开始逐步投产,不会对公司当期营业收入产生影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召开董事会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测算并及时披露。
● 风险提示:
1、项目实施前尚需履行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2、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鉴于上述项目投资建设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一、投资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签订情况
根据战略发展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乙方”)与咸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1”)、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2”)于2019年6月28日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就公司在咸阳投资建设年产5GW单晶组件项目达成合作意向。本次签署的投资项目实施前尚需根据投资金额履行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咸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政府;
2、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二、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项目基本情况
①项目名称:咸阳年产5GW单晶组件项目。
②项目投资内容:乙方拟在咸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新设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项目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投资和运营主体,主要负责实施机电安装工程与厂房装修净化、设备的购置和安装、项目运营。
③投资概算:乙方项目公司投资约25.5亿元(含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审批的金额为准)。
④建设周期:建设周期10个月,具体实施进度以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审批的进度为准。
⑤项目建设地点:咸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装备产业园内。
2、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项目公司租赁甲方2提供的厂房、仓库和附属设施,租赁期限为10年,按约定租金结算;甲方1和甲方2为本投资项目提供适当的优惠政策支持;甲乙双方承诺严格遵守环保、能耗、安全生产等相关法规、制度要求。
3、违约责任
①如因厂房、仓库和附属设施权属或相关手续等瑕疵,导致乙方项目公司无法使用或造成乙方项目公司损失的,甲方2承诺给予乙方项目公司损失补偿。在厂房、仓库和附属设施交付使用后,甲方2保证对保修期内的质量问题及时响应整改。
②甲乙双方单方面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由违反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弥补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4、争议处理
本协议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和分歧,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5、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并经双方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生效。
6、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签订的项目投资协议符合公司未来产能规划的战略需要,该项投资有利于提高高效单晶产品的产能保障,抢抓单晶市场发展机遇,进一步提高单晶市场份额。本项目计划2020年开始逐步投产,不会对公司当期营业收入产生影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召开董事会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测算并及时披露。以上投资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影响。
四、风险提示
(一)本次签署的投资项目实施前尚需履行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二)本次签约项目实施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三)鉴于上述项目投资建设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94号
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16隆基01
债券代码:113015 债券简称:隆基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提前还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18年8月3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19年6月27日,上述4亿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借款已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