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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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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新添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2019-07-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九日

报告公告日期: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1、重要提示

嘉实新添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943号予以核准,于2016年12月21日成立并正式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嘉实新添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根据本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的约定,基金合同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截至2019年1月15日日终,嘉实新添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嘉实新添瑞混合”)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且本基金已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19年1月15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自2019年1月16日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及基金合同终止安排详见刊登在2019年1月1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上的《关于嘉实新添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及基金合同终止的公告》。

本基金从2019年1月16日起进入清算期,由本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基金概况

2.1 基金基本情况

2.2 基金产品说明

3、基金运作情况说明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943号《关于准予嘉实新添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由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于2016年12月19日至2016年12月19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16年12月21日正式生效,募集规模为200,012,977.22份基金份额。

自2016年12月21日至2019年1月15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正常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嘉实新添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根据本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的约定,基金合同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根据本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

截至2019年1月15日日终,嘉实新添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嘉实新添瑞混合”)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且本基金已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19年1月15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自2019年1月16日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4、财务报告

4.1 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会计主体:嘉实新添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9年1月15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报告截止日2019年1月15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净值1.1754元,基金份额总额4,607,208.64份。

注2:本清算报表按照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嘉实新添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资产估值和会计核算方法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以清算基础编制。于2019年1月15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所有资产以可收回的金额与原账面价值孰低计量,负债以预计需要清偿的金额计量。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5、清算事项说明

本基金的清算期间为自2019年1月16日至2019年6月19日止。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5.1 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清算费用应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本基金清算期间的清算律师费和清算审计费将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5.2 资产处置情况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金额84,946.02元,为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保证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每月初第2个工作日对存出保证金进行调整,该款项已于2019年2月11日收回15,180.11元并划入托管账户、于2019年3月4日收回18,264.66元并划入托管账户、于2019年4月2日收回37,507.79元并划入托管账户、于2019年5月7日收回13,993.46元并划入托管账户。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3,050.91元,其中应收活期存款利息为2,941.87元,应收结算保证金利息107.12元,应收认申购款利息1.92元。上述活期存款利息、结算保证金利息已于2019年3月21日收回并划入托管账户;应收认申购款利息已于2019年1月16日收回并划入托管账户。

5.3 负债清偿情况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1,363.75元,该款项已于2019年1月18日支付。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227.28元,该款项已于2019年1月18日支付。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206,100.00元,为预提银行间账户维护费、预提审计费、预提律师费、预提信息披露费。其中,预提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账户维护费3,000.00元,该款项已于2019年1月29日支付1,500.00元,故将差额部分冲回,计入基金资产的收入;预提上海清算所账户维护费3,200.00元,该款项已于2019年1月29日支付1,600.00元,故将差额部分冲回,计入基金资产的收入;预提审计费85,000.00元,该款项已于2019年4月11日支付70,000.00元,清算期中确认剩余15,000元由管理人承担并支付,故将差额部分冲回,计入基金资产的收入;预提律师费15,000.00元,清算期中确认该款项由管理人承担并支付,故将差额部分冲回,计入基金资产的收入;预提证券时报信息披露费33,300.00元,该款项已于2019年2月18日支付;预提上海证券报信息披露费33,300.00元,该款项已于2019年2月18日支付;预提中国证券报信息披露费33,300.00元,该款项已于2019年2月18日支付。

5.4 清算期间的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利息收入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计提的自2019年1月16日至2019年6月19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和存出保证金利息。

2、清算期间已确认上海清算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根据实际销户时间确定收取的费用少于已预提的银行间账户维护费,预提审计费、预提律师费由管理人承担并支付,故将差额部分冲回,计入基金资产的收入。

3、清算费用系自2019年1月16日至2019年6月19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汇划手续费。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2019年6月19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5,465,444.95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本基金清算期间的清算律师费和清算审计费将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自本次清算期结束日次日2019年6月20日至清算款项支付日的银行汇划手续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自本次清算期结束日次日2019年6月20日至清算款项支付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利息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该笔款项(该金额可能与实际结息金额存在略微差异),供清盘分配使用。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以及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将于清算期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5.5 基金财产清算的告知及剩余财产分配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清算报告公告后,基金管理人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

6、备查文件目录

6.1 备查文件目录

6.1.1 嘉实新添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6.1.2 嘉实新添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的法律意见书

6.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6.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客服电话:400-600-8800

嘉实新添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九日

关于增加海银基金为嘉实旗下基金代销机构

并开展定投、转换业务及参加费率优惠的公告

根据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银基金”)签署的开放式基金代销协议,自2019年7月23日起,增加海银基金为嘉实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

一、适用基金范围

嘉实稳健混合、嘉实债券、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沪深300ETF联接(LOF)A、嘉实沪深300ETF联接(LOF)C、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海外中国股票混合(QDII)、嘉实多元债券A、嘉实多元债券B、嘉实量化阿尔法混合、嘉实基本面50指数(LOF)A、嘉实基本面50指数(LOF)C、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嘉实主题新动力混合、嘉实深证基本面120ETF联接A、嘉实深证基本面120ETF联接C、嘉实黄金(QDII-FOF-LOF)、嘉实信用债券A、嘉实信用债券C、嘉实安心货币A、嘉实安心货币B、嘉实中创400ETF联接A、嘉实中创400ETF联接C、嘉实优化红利混合、嘉实纯债债券A、嘉实纯债债券C、嘉实中证500ETF联接A、嘉实中证500ETF联接C、嘉实美国成长股票(QDII)-人民币、嘉实新兴市场债券A1-人民币、嘉实活期宝货币、嘉实泰和混合、嘉实新兴产业股票、嘉实沪深300指数研究增强、嘉实快线货币A、嘉实中证金融地产ETF联接A、嘉实中证金融地产ETF联接C、嘉实智能汽车股票、嘉实稳祥纯债债券A、嘉实稳祥纯债债券C、嘉实沪港深精选股票、嘉实文体娱乐股票A、嘉实文体娱乐股票C、嘉实惠泽混合(LOF)、嘉实优势成长混合、嘉实研究增强混合、嘉实农业产业股票、嘉实增益宝货币、嘉实物流产业股票A、嘉实物流产业股票C、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A、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C、嘉实新添华定期混合、嘉实沪港深回报混合、嘉实原油(QDII-LOF)、嘉实前沿科技沪港深股票、嘉实稳宏债券A、嘉实稳宏债券C、嘉实稳华纯债债券、嘉实稳怡债券、嘉实富时中国A50ETF联接A、嘉实富时中国A50ETF联接C、嘉实新添泽定期混合、嘉实新添丰定期混合、嘉实新添辉定期混合A、嘉实新添辉定期混合C、嘉实新添荣定期混合A、嘉实新添荣定期混合C、嘉实新添康定期混合A、嘉实新添康定期混合C、嘉实瑞享定期混合、嘉实致盈债券合计73只基金。

注:(1)嘉实债券、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多元债券A、嘉实多元债券B、嘉实信用债券A、嘉实信用债券C、嘉实安心货币A、嘉实安心货币B、嘉实纯债债券A、嘉实纯债债券C、嘉实新兴市场债券A1-人民币、嘉实活期宝货币、嘉实快线货币A、嘉实稳祥纯债债券A、嘉实稳祥纯债债券C、嘉实增益宝货币、嘉实稳华纯债债券、嘉实稳怡债券、嘉实致盈债券施限制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投申购)业务。(2)嘉实新添华定期混合、嘉实新添泽定期混合、嘉实新添丰定期混合、嘉实新添辉定期混合A、嘉实新添辉定期混合C、嘉实新添荣定期混合A、嘉实新添荣定期混合C、嘉实新添康定期混合A、嘉实新添康定期混合C、嘉实瑞享定期混合的定期开放申赎业务遵循其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具体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

二、基金开户、申购等业务

自2019年7月23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海银基金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海银基金的规定为准。(特别说明除外)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自2019年7月23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海银基金开办上述基金(不包括嘉实新添华定期混合、嘉实新添泽定期混合、嘉实新添丰定期混合、嘉实新添辉定期混合A、嘉实新添辉定期混合C、嘉实新添荣定期混合A、嘉实新添荣定期混合C、嘉实新添康定期混合A、嘉实新添康定期混合C、嘉实瑞享定期混合)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凡申请办理嘉实沪深300ETF联接(LOF)A、嘉实沪深300ETF联接(LOF)C、嘉实基本面50指数(LOF)A、嘉实基本面50指数(LOF)C、嘉实黄金(QDII-FOF-LOF)、嘉实惠泽混合(LOF)、嘉实原油(QDII-LOF)、嘉实瑞享定期混合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中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

(2)已开立上述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海银基金申请办理此项业务。

2、办理时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开放式基金法定开放日9:30-15:00。

3、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与海银基金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4、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与海银基金就上述基金申请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申购)金额,每只基金每月扣款金额为人民币100元起(含100元)。

5、扣款方式

(1)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月固定扣款账户。

6、交易确认

以每月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其中嘉实海外中国股票混合(QDII)、嘉实黄金(QDII-FOF-LOF)、嘉实美国成长股票(QDII)-人民币、嘉实新兴市场债券A1-人民币、嘉实原油(QDII-LOF)为T+2日内),投资者可在T+2日(其中嘉实海外中国股票混合(QDII)、嘉实黄金(QDII-FOF-LOF)、嘉实美国成长股票(QDII)-人民币、嘉实新兴市场债券A1-人民币、嘉实原油(QDII-LOF)为T+3日)到海银基金查询相应基金的申购确认情况。

7、“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月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信息,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通过海银基金申请办理业务变更手续;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通过海银基金申请办理业务终止手续;

(3)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海银基金的有关规定。

四、基金转换业务

自2019年7月23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海银基金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转换规则请参考上述基金开放日常转换业务的相关公告。

五、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海银基金交易享有费率优惠,优惠期限以海银基金的公告为准。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海银基金最新公告为准。

六、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有关基金详情:

1.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网址:www.jsfund.cn 。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