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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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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B类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2019-08-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近期,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类份额(场内简称:银华300B;交易代码:150168)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较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溢价幅度较高,2019年8月15日,银华300B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880元,相对于当日0.809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达到8.78%。2019年8月16日,银华300B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955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银华300B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由于银华300B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银华300B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300分级,基金代码:161811)的份额净值和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类份额(场内简称:银华300A,场内代码:150167)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即银华300B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银华300B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

2、银华300B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参考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5、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7日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华旗下部分基金在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于2019年8月19日起至2019年8月23日止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参加旗下部分基金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费率优惠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工银融e行个人手机银行AI投服务功能申购任一组合基金产品的投资者。

二、费率优惠活动时间

2019年8月19日至2019年8月23日(截至当日法定交易时间)。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工商银行及本公司最新公告信息为准。

三、费率优惠活动内容

1、投资者通过工商银行AI投服务功能申购(不含定期定额投资)AI投基金组合,其成分基金银华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940)和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0286)均享有申购费率2.8折优惠。

2、本费率优惠活动内容的解释权归工商银行,费率优惠活动内容执行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工商银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

1、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2、上述基金原申购费率标准请参见本公司网站发布的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7日

关于银华尊和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

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合同生效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8月1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每笔认购、申购资金最短持有期限为三年,最短持有期的最后一日为相应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起始日所对应的第三个年度对日的前一日。其中,年度对日指某一日期在后续年度中的对应日期;如该对应日期为该日历年度中不存在对应日期的,或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2038年1月1日之后申购或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自2041年第一个工作日起,虽然持有时间未满最短持有期限,但基金份额持有人也可赎回。

投资人在本基金发售阶段提交认购申请后所得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起始日为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投资人在本基金开放日申购阶段提交申购申请后所得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起始日为其申购申请获得本基金管理人确认之日;投资人红利再投资所得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起始日为该红利再投资所得基金份额的确认日。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每笔认购、申购资金的最短持有期限内的基金份额不可以赎回。

本基金到达目标日期后转型为银华尊鸿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银华尊鸿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的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不再设置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锁定结束后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视为下一开放日的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

(3)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及时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yh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010-8518655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风险提示: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本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份额10,001,000.00元,认购费用为1,000.00元,折合本基金份额为10,000,000.00份(不含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本基金管理人认购本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少于3年,期间份额不能赎回。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发起认购,并不代表对本基金的风险或收益的任何判断、预测、推荐和保证,发起资金也不会用于弥补投资者的投资亏损,发起资金持有期限届满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继续持有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自然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因此,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可能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