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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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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2019-08-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19-097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董事钟伟刚先生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4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37),对公司董事钟伟刚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

钟伟刚先生于2019年5月7日减持公司股份4,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1)。

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收到钟伟刚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其于2019年8月19日减持公司股份36,000股,截至本公告日,钟伟刚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安排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及从二级市场增持的公司股份。

3、减持期间: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法定禁止减持期间除外)。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价格:不低于10元/股。

6、减持数量、比例

二、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钟伟刚先生于2019年5月7日减持4,000股,本次减持36,000股,合计减持40,000 股。

三、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上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数据保留至小数点后4位数,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相关单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

四、其他情况说明

1、钟伟刚先生本次股份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钟伟刚先生本次股份减持未违反前述预披露公告的相关内容。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钟伟刚先生严格履行了所作承诺,本次股份减持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最低减持价格(预披露公告中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10元/股)等承诺的情况。关于钟伟刚先生所作承诺的具体内容请查阅预披露公告“三、本次拟减持股东承诺及其履行情况”相关内容。

4、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1、钟伟刚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19-098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孟庆南先生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 56,384,7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854%)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孟庆南先生拟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480%),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时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法定禁止期间除外),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时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法定禁止期间除外)。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孟庆南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拟减持股东现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2、减持原因:基于个人及其他产业投资资金需求考虑。

3、减持数量

注: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上述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时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法定禁止期间除外);

(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时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法定禁止期间除外)。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孟庆南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孟庆南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本次拟减持股东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孟庆南先生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其持有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2、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公司于2015年5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孟庆南先生承诺:自2015年5月26日起,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关 于做出提振市场信心承诺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5-040)。孟庆南先生承诺:从2015年7月10日起6个月内,本人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孟庆南先生均履行了所作承诺,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孟庆南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孟庆南先生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孟庆南先生、王丽丽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孟凡博先生、王凯先生合计持有公司27,458.8953万股股份,合计持股比例为48.6282%;如本次减持计划最大限度实施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孟庆南先生、王丽丽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孟凡博先生、王凯先生合计持有公司26,358.8953万股股份,合计持股比例为46.680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孟庆南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