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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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2019-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一063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9年8月26日,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钢股份”)控股股东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钢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2,034,2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自2019年8月26日起12个月内(不超过12个月,自首次增持之日起算,包含首次增持之日),杭钢集团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以自有资金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含本次已增持股份)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0.5%,即不低于16,885,945股,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即不超过33,771,890股,增持股份价格不超过5.71元/股。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

2019年8月26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杭钢集团通知,杭钢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并计划继续增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主体: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

3、增持情况:2019年8月26日,杭钢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2,034,2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本次增持实施前,杭钢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14,298,0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84%,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杭钢集团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富春有限公司、浙江杭钢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合计可控制本公司51.62%的股份。本次增持后,杭钢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16,332,2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90%,杭钢集团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富春有限公司、浙江杭钢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合计可控制本公司51.68%的股份。

4、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二、后续增持计划

1、增持主体: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增持目的:杭钢集团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价值成长的认可,决定增持公司股份。

3、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

4、增持股份的种类:无限售流通股A股

5、增持股份数量:累计增持比例(包含本次已增持股份)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0.5%,即不低于16,885,945股,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即不超过33,771,890股。

6、增持股份价格:增持股份价格区间为不超过5.71元/股。

7、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为避免窗口期交易以及结合控股股东自身资金安排,出于保障增持计划实施的目的,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2019年8月26日起12个月内(不超过12个月,自首次增持之日起算,包含首次增持之日)。

8、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后续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杭钢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持续关注杭钢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一064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中

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8月26日,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钢股份”)收到公司股东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钢集团”)通知:杭钢集团于2019年8月2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时,由于工作人员误操作,杭钢集团在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过程中出现短线交易本公司股票的情形。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杭钢集团增持情况

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价值成长的认可,杭钢集团自2019年8月26日起12个月内,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披露了《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63)。2019年8月26日,杭钢集团共增持本公司股票2,034,2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杭钢集团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516,332,2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90%。

二、本次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情况

2019年8月26日,杭钢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票,在实施增持本公司股票操作中,由于操作失误,将“买入”误操作为“卖出”,错误卖出本公司股票60,000股,卖出成交均价为3.98元/股。当日,杭钢集团买入公司股票2,094,210股,合并后净增持数量为2,034,210股。当日买入成交最低价3.95元/股,本次误操作造成的短线交易获得收益1800元,按规定此收益归公司所有。

三、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

1、根据《证券法》第 47 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3.1.8条的规定,杭钢集团2019年8月26日因误操作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经杭钢集团自查,上述交易行为未发生在本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本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本次误操作造成的短线交易获得收益1800元,按规定此收益归公司所有。

2、杭钢集团已深刻认识到本次短线交易违反了证券交易的相关规定,就上述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承诺今后将避免此类情况发生。

3、杭钢集团将强化交易流程管控,防范操作风险。

4、本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针对控股股东、5%以上股东以及董监高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工作,避免此类情况的再次出现。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