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9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1、智能装备板块
以汽车智能装备、智能仓储物流及EPC工程为核心的智能装备业务是公司的立业之本。2019年上半年,随着国内汽车产业进入平稳发展期,汽车智能装备业务发展随之放缓。国内宏观经济形势与国际市场经济环境的变化给公司发展带来了机遇与挑战。面对国内外严峻复杂的市场环境,一方面,公司充分发挥深耕汽车行业多年的品牌优势,充分挖掘客户价值,紧抓国内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热潮,抢占新能源汽车装备市场;另一方面,公司立足于产品、技术、行业资源等优势,积极抢占海外市场。报告期内,公司智能装备业务新签订单8.32亿元,其中近60%的订单来自于海外市场。同时,智能仓储物流业务通过与汽车智能装备业务市场协同、共享客户资源,业务发展得到进一步提升,公司仓储物流业务逐步向汽车周边、交通运输、物流等行业拓展。
2、循环板块
2019年上半年,废钢市场发展趋于平稳,循环装备业务新签订单相较于上一年同期有所减少,导致循环板块整体收入与成本均有下降。报告期内,力帝股份基于现有技术和产品优势,整合行业和客户资源,重点拓展汽车拆解装备业务及垃圾处理环保节能装备业务,深化技术研发并提升工艺水平,以拉动循环装备业务多层次多方面发展。公司循环产业子公司宁波回收受益于“国三报废潮”,报告期内其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55.16%。
3、重工装备板块
公司的重工装备板块以大型风电铸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主。随着风电行业在全球市场的快速发展,江苏一汽铸造凭借良好的行业口碑、丰富的市场资源和领先的技术优势,持续与GE能源、西门子歌美飒SGRE、远景能源、安迅能Acciona、金风科技等国内外大型企业保持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报告期内,江苏一汽铸造新签订单5.48亿元。
2019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4,929.31万元,同比下降11.76%,其中智能装备板块实现销售收入70,218.02万元,同比上升8.79%,毛利率较同比上升1.13%;循环板块实现销售收入37,239.89万元,同比下降45.10%,毛利率同比下降4.73%;重工装备板块实现销售收入32,033.18万元,同比上升12.02%,毛利率同比下降1.50%。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960.97万元,同比下降48.49%,主要是报告期内循环装备订单下滑,收入同比大幅下降所致。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的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本公司自2019年6月30日按照最新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财务报表。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明确具体准则适用范围进行修订。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根据该准则的相关规定对2019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债务重组定义进行了修订。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起根据该准则的相关规定对2019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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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7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上午10:00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黄斌先生主持。参加会议的董事符合法定人数,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9票赞成,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19-049、《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9票赞成,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及《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50、《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8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参加会议的监事符合法定人数,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0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奇股份”)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8号”)、 《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9号”)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明确具体准则适用范围进行修订。
3、债务重组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债务重组定义进行了修订。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号、财会【2019】8号及财会【2019】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1、财务报表格式
公司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8号。
3、债务重组
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9号。
(五)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财务报表格式
根据财会【2019】6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2、资产负债表将增加“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项目”、“交易性金融负债”,减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项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3、利润表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利润表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项目等;
4、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5、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6、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1、重新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准则的情形,明确了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等。
(三)债务重组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等。
4、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务报表格式
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相关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报口径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未产生影响。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8号的相关规定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
(三)债务重组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9号的相关规定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号、财会【2019】8号及财会【2019】9号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号、财会【2019】8号及财会【2019】9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