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810 公司简称:ST丰山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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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1、全球经济增速放缓、跨国企业业绩下滑
2019年上半年,随着美国主导的全球贸易战再次升级,英国退欧的不确定性加大,地缘政治风险不断上升,全球经济仍然总体延续了去年的疲弱态势,主要经济体GDP增速放缓、制造业PMI指数持续走低、进出口下行趋势明显。报告期内,主要跨国公司和大型化工集团业绩增速同时下降,农化行业需求降幅明显。据公开资料显示:2019年上半年,主要跨国化工集团盈利能力大幅下降。其中,巴斯夫2019年二季度息税前收益预计较去年降低71%;拜尔集团第一季度净收益下降36.5%;陶氏杜邦农业产品业务净销售额34亿美元,这两部分业务完成分拆后成为新杜邦和Corteva,当季净利润5.20亿美元,上年同期为11.04亿美元,降幅明显。(数据来源:世界农化网)
2、稳定经营业绩
2019年上半年,面对国内外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同时在园区内供热公司停止供热导致公司原药合成车间临时停产的背景下,公司坚持以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为导向,以经营计划为方针,科学调度各种资源,合理安排生产经营,强化生产成本控制和质量管理,妥善应对各种困难及挑战,力争确保公司平稳、健康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63亿元,同比下降17.38%;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0.83亿元,同比下降3.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0.76亿元,同比下降7.88%。实现每股收益1.04元,同比下降27.2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每股收益0.95元/股。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1.48亿元,资产总额为15.45亿元。
3、加大安全、环保投入力度
继3·21响水爆炸特别重大事故之后,各级政府陆续出台了《方案》、《细化要求》、《基本要求》、《实施方案》等具体监管政策,对各项安全、环保要求进一步提升。借园区供热公司管网检修升级停止供热期间,公司决定将每年7-8月例行的停产检修升级工作提前,进一步强化本质安全工作、完善环保基础设施配置。一方面,公司主动邀请权威专家依据新出台的监管政策对公司安全隐患进行五次拉网式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潜在隐患制订整治提升方案,高质量、高标准进行整改,整改后由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现场复查,出具了安全检查复查合格的结论报告。同时公司又对现有设备进行自动化升级改造,整治提升“三废”治理工程,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的安全生产水平;另一方面,公司在报告期内持续加大环保资金和技术投入,通过引进国外先进的设备,原有环保处理装置进一步升级改造,革新生产工艺等进一步提高“三废”治理效率,降低“三废”排放总量,为公司未来长久发展、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经完成了检修升级及技改工作。
未来,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持续推进和环保力度不断加大的背景下,针对农药行业出清落后产能,提高准入门槛,本公司的技术和环保优势未来将逐步彰显。待公司复产后,公司凭借在细分行业龙头企业的优势,市场占有率会稳步上升。在行业洗牌的过程中,公司也将抓住机遇,利用上市公司的平台优势,寻求与公司发展战略相匹配、能够和公司相关业务形成协同效应的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合资、联营等外延式发展路径,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健康发展。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公司对报告期财务报表及附注的列报进行了调整,具体涉及调整项目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内容。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ST丰山 公告编号:2019-044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殷凤山先生召集并主持。
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等规定,结合公司2019年上半年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和《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结合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公司董事会及时、准确、完整的编制了《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46)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本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7)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ST丰山 公告编号:2019-045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缪永国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会主席缪永国先生因公出差,授权委托监事崔日宝先生代表主持会议及行使表决权。
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等规定,结合公司2019年上半年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19年上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确认《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和《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一046)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一047)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ST丰山 公告编号:2019-046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一一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有关规定,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山集团”、“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对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做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丰山集团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338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网上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2,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43元,共计募集资金508,6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剩余保荐费后的募集资金464,826,000.00元(含部分暂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已由华泰联合证券于2018年9月12日汇入丰山集团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①验证,并出具苏公W[2018]B096号《验资报告》。
注①:“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名称已变更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后的事务所各项执业资格、服务团队、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等均无变化,主体资格和法律关系不变。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2019年6月29日发布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的公告》(2019-035)。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丰山集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丰山集团、监管银行和华泰联合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状况良好。
三、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丰山集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②:华泰联合证券汇入募集资金总额46,482.60万元,公司从一般账户中汇入募集资金专户发行费增值税税金 335.30万元,2019年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353.10万元(不含税),并支付发行时暂未支付发行费用1,546.20 万元后,剩余募集资金44,918.60万元。
注③:该议案中小数点后两位存在的差异皆因四舍五入导致。
注④:截至2019年8月21日,该笔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万元人民币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19年6月30日,丰山集团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进行,丰山集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18年10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丰山集团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资金5,543.48万元,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353.10万元(不含税)。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在保障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9年4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方向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2019年4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在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方向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尚未建设完成,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核查,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七、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27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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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募投项目的实际投入已将公用工程投入部分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预算分摊原则和标准进行了合理分摊。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ST丰山 公告编号:2019-047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山集团”、“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丰山集团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338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网上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2,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43元,共计募集资金508,6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剩余保荐费后的募集资金464,826,000.00元(含部分暂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已由华泰联合证券于2018年9月12日汇入丰山集团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①验证,并出具苏公W[2018]B096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注①:“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名称已变更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后的事务所各项执业资格、服务团队、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等均无变化,主体资格和法律关系不变。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2019年6月29日发布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的公告》(2019-035)。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截至2019年7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②:该议案中小数点后两位存在的差异皆因四舍五入导致。
截至2019年7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2,872.30 万元(包含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5,543.4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账面账户余额3,094.31万元。
三、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2018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本公告日,该笔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万元人民币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2019年8月22日发布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9-042)。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安排,目前公司仍有部分募集资金尚处于闲置状态,为提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本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同时,公司将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19年8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
上述议案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的相关规定。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本保荐机构对本次丰山集团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决策程序,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 备查文件
1、《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ST丰山 公告编号:2019-048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9年1月-6月的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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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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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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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内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接到园区唯一供热公司盐城市凌云海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热公司”)对其蒸汽管网全线进行安全检修的通知,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对原药合成车间进行临时停产,截至第二季度末,公司原药合成车间尚未恢复生产。
截至2019年7月18日(自公司原药合成车间临时停产之日起已满三个月),园区内企业均处于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工作中,暂未有化工合成类企业复产,公司原药合成车间仍将处于临时停产状态,复产时间具有不确定性。因本次临时停产的原药合成车间主要生产氟乐灵、烟嘧磺隆、精喹禾灵、毒死蜱四种原药产品,上述原药产品 2018 年度实现收入占当年合并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为58.68%。因上述事项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4.1 条 第(二)款“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3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的情形,公司依法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履行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程序。公司股票自2019年7月16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2日提交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37)。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