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514版)
2019年上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上半年度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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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中的48,000.00万元分批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9年8月12日,公司将剩余2,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19-099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零售》以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 2019年半年度(报告期)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经营了84家自营商场,231家委管商场,通过战略合作经营12家家居商场注1,此外,公司以特许经营方式授权开业27家特许经营家居建材项目注2,共包括386家家居建材店/产业街注3。
注1:报告期内,公司收购了山东银座家居有限公司46.5%股权,与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并列成为山东银座家居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截至2019年6月30日,山东银座家居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在中国境内合计运营12处家居商场。战略合作经营商场是指公司基于战略目的考虑,通过与合作方共同投资、共同持有物业并且共同经营的家居商场。
注2:特许经营家居建材项目指公司以特许经营方式开业经营的家居建材店、家居建材产业街。对于该类特许经营家居建材店/产业街,公司不参与项目开业后的日常经营管理。
注3:家居建材店/产业街指公司在综合考虑经营物业物理形态、经营商品品类等情况下,从便于经营管理角度出发,将拥有独立场馆标识的家居建材店及街区称作家居建材店/产业街。
一、 2019年半年度商场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自营商场数量净增加4家,新开1家商场,位于河北唐山;有3家商场由委管转为自营,分别位于山西太原、重庆和内蒙古锡林浩特;委管商场净增加3家,新开12家商场,分别位于安徽阜阳、浙江乐清、江苏南通、河南许昌、安徽六安、湖南隆回、江西上饶、贵州贵阳、江苏镇江、甘肃兰州和福建福州;关闭6家商场,位于江苏无锡、贵州贵阳、山东招远、河北石家庄、宁夏银川和浙江诸暨。
(一). 报告期内商场变动情况
表1-1 报告期内自有商场变动情况
单位: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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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中合计数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2:本公告自营商场包含自有商场、合营联营商场、租赁商场三类。
表1-2 报告期内合营联营商场变动情况
单位: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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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中合计数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表1-3 报告期内租赁商场变动情况
单位: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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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中合计数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表1-4 报告期内委管商场变动情况
单位: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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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中合计数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报告期内商场变动明细表
表1-5. 报告期内商场新增情况
单位: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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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6. 报告期内商场关店情况 单位: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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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截至2019年半年度末储备待开业商场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有32家筹备中的自营商场(其中自有23家、租赁9家),计划建筑面积约410万平方米(最终以政府许可文件批准的建筑面积为准); 筹备的委管商场中,有353个委管签约项目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已获得地块。
三、 2019年半年度自营商场营业收入与毛利率情况
公司已开业自营商场于报告期内取得营业收入4,198,786,481.8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5%,毛利率为79.1%,相比2018年同期毛利率增加1.2个百分点。
表3-1 自营商场营业收入与毛利率按经营业态分类 单位:人民币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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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商场为各期末开业自营商场(含合营联营商场)
表3-2 自营商场营业收入与毛利率按地区分类 单位:人民币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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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商场为各期末开业自营商场(含合营联营商场)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了解公司经营概况所用,公司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