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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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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769 公司简称:祥龙电业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深入贯彻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着力破解企业高质量发展难题,继续坚持“稳中有进”工作总基调,以提升主业经营效益为焦点。对内,狠抓内部管理,完善流程制度,进一步 “夯实内功”。严格落实绩效考核机制,不断增强员工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障公司发展活力。对外,公司立足区域市场,创新营销模式,积极发掘潜在客户,保障公司长期发展的稳定性。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联系长江存储科技、武汉天马微电子等用水重点客户,做到“先客户之忧而忧”,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全方位提升服务质量。上半年,公司供水业务收入同比有较大幅度增长,进一步释放了供水产能,提升了供水规模效益,总体发展态势较好。对建筑安装业务,公司上半年进一步明确了专业化、特色化发展思路,受自身资质、人员、技术等因素限制以及周边区域建设开发力度波动影响,上半年建筑业务营业收入同比下降。为此,公司积极优化现有产业战略布局,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保障公司业务健康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630,622.44元,净利润1,860,106.66元。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半年报全文第十节“财务报告”五(4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69 证券简称:祥龙电业 公告编号:2019-020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12月31日列报的总资产、总负债及净资产无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财政部于 2017 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施行,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其他境内上市企业施行。

财政部于2019年度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9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由于上述会计准则及报表格式的发布和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019年 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1、金融工具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的新金融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企业根据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法”,“预期信用损失法”要求持续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

(3)金融工具列报要求相应变动。

2、财务报表格式变更主要内容

根据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调整如下:

(1)原资产负债表列报项目“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列示)”、“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项目等。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金融工具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本准则实施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 2019 年 1 月 1 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项目。执行新准则对公司 2019 年 1 月 1 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及其解读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半年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发生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项目列报影响如下: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和《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和《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69 证券简称:祥龙电业 公告编号:2019-021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的相关规定,现将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披露如下:

一、水的生产与供应板块

注:上述价格为含税价,自来水价格不含污水处理费。

二、建筑板块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69 证券简称:祥龙电业 公告编号:2019-022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

(三)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7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 7人。

(五)会议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董耀军先生。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通过。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通过。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和《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69 证券简称:祥龙电业 公告编号:2019-023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

(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人数3人,实际出席监事人数3人。

(五)会议主持人为监事会主席杨思兵先生。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本议案获通过。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反映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及公司其他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通过。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和《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