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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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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9-10-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宋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伟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海燕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预付款项较上年末增加39.27%,主要系报告期内材料采购款增加所致;

2、其他应收款较上年末增加72.83%,主要系报告期内计提的资金收益及保证金增加;

3、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增加30.12%,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调整,主要系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调整所致;

5、长期股权投资较上年末增加76.40%,主要系以权益法核算上海金浦新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经营所致;

6、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增加226.16%,主要系报告期内基建与设备类预付款增加所致;

7、短期借款较上年末降低100%,系归还银行贷款所致;

8、应付票据较上年末增加100%,系子公司增加银行承兑汇票结算业务所致;

9、预收款项较上年末增加496.89%,主要系预收客户款项增加所致;

10、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末降低38.77%,主要系发放职工薪酬所致;

11、应交税费较上年末降低112.36%,主要系预缴相关税费所致;

12、其他应付款将上年末增加30.61%,主要系预收客户相关保证金及款项增加所致;

1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降低68.72%,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递延收益摊销所致;

14、股本较上年末增加70%,主要系报告期内实施了资本公积转股本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6.73%,主要系汇兑收益减少所致;

2、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41.41%,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的补贴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及资产处置收益将上年同期降低86.14%、99.06%,主要系上年同期计提资产损失及处置相关资产所致;

4、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0.47%,主要系汇率变动所致。

(三)财务指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5.20%,主要系子公司上海新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及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0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22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2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10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0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上海瀚娱动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厘清公司组织机构和管理权限,统一投资管理事宜,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上海瀚娱动投资有限公司增资3.7亿元人民币。用于其收购公司目前持有的上海金浦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上海汇付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基金份额。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2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1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上海瀚娱动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3.7亿元人民币对全资子公司上海瀚娱动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娱动”)增资。

2、投资审议情况

根据规则,此次对外投资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2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上海瀚娱动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3.7亿元人民币对全资子公司瀚娱动进行增资。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2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9-030号)。

3、此次向上述公司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投资主体为公司,无其它投资主体。

三、投资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瀚娱动投资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虹路666弄3号5层508室;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人民币28,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14年3月5日

5、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舞台美术设计和制作;广告制作、代理;文化信息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0次临时会议通过瀚娱动以自有资金不超过7,500万元参与投资南京金浦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和以自有资金不超过4,500万元参与投资南京金浦新潮创业投资(有限合伙)。

为进一步厘清公司组织结构和管理权限,统一投资管理事宜,公司拟将目前持有的上海金浦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上海汇付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基金份额转让给子公司瀚娱动,此次增资是为了满足瀚娱动资金需求。

公司本次转让基金份额给子公司仍需相关基金的其他合伙人同意,公司将积极推进转让事项的实施。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2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3日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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