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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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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进展的公告

2019-10-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421 证券简称:鼎信通讯 公告编号:2019-059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青岛鼎信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信科技”)

青岛鼎信通讯消防安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信消防”)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为鼎信科技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担保,截至公告披露日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000万元;

公司本次为鼎信消防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7,2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均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公司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路支行签署了两份《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鼎信科技及鼎信消防分别向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路支行申请4,000万元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2019 年6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9年7月10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21日及2019年7月1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青岛鼎信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繁忆

注册资本:肆亿肆仟肆佰肆拾万叁仟捌佰元整

注册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华贯路858号

经营范围:电子设备、机电设备、通讯设备、消防电子设备、楼宇自控设备、小区智能化及可视对讲产品、计算机软件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集成电路的设计与销售;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工程设计、安装和技术服务;机器人与自动化装备、机械电子设备、大型自动化系统与生产线开发、生产制造、工程安装;公共服务机器人设计、生产制造、销售;通信器材及设备,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制造、销售;工业产品设计;模具、注塑、钣金的研发、设计、制造。光电技术研发及其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9年3月31日,鼎信科技资产总额为123,922.51万元,负债总额为86,055.70 万元,资产净额为37,866.81万元(未经审计)。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鼎信科技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2、企业名称:青岛鼎信通讯消防安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建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整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华贯路858号

经营范围:电子、机电、消防、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及软件产品的开发、生产、配套技术及售后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及配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照明电器、低压电器、灯具、应急灯、控制电源箱的制造、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9年3月31日,鼎信消防资产总额为13,396.42万元,负债总额为15,763.01万元,资产净额为-2,366.59万元(未经审计)。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鼎信消防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担保方: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青岛鼎信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路支行

担保金额:4,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类型:银行授信担保

担保期限: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商业汇票承兑、减免保证金开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两年;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两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权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

担保方: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青岛鼎信通讯消防安全有限公司

债权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路支行

担保金额:4,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类型:银行授信担保

担保期限: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商业汇票承兑、减免保证金开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两年;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两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权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鼎信科技及鼎信消防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及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其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且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财务信息和资金使用情况能够进行实时监控和掌握,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较小,该等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鼎信科技及鼎信消防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全资子公司经营实际情况。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外担保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我们一致同意该项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4,2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32%。

以上担保均为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的担保。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