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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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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1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10月28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10月27日一2019年10月28日,其中: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

2019年10月28日上午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2019年10月27日下午15:00至2019年10月28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会议召集人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刘毅勇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1人,代表股份587,292,9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1人,代表股份数量为583,933,1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1 %。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0人,代表股份3,359,7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5%。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法律顾问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议案的表决结果是现场表决票和网络表决票的合计数字。

(二)本次会议以逐项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关于公司拟以所持部分股权及资产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权进行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关联方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和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能投”)回避了表决。

(1)国家电投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吉林能投是国家电投的全资子公司,是公司的大股东。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的规定,国家电投和吉林能投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2)国家电投持有公司股票158,884,995股,吉林能投持有公司股票420,994,628股,均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表决结果:

(1)整体表决情况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5%以上的股东)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以所持部分股权及资产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权进行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43,327.38万元的转让价格向吉林能投转让所持有的通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8.64%股权、白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1.69%股权、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道江发电公司全部资产及负债、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浑江发电公司全部资产及负债;作为资产置换,吉林能投以43,346.22万元的转让价格向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吉林吉长热电有限公司63.82%股权、吉林吉长能源有限公司63.82%股权和吉林吉长电力有限公司63.82%股权;差额价款18.84万元由公司以现金方式向吉林能投一次性补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彭亚峰、孙平

3.结论性意见:

承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