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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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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司债券违约的公告

2019-1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ST庞大 公告编号:2019-078

债券代码:135250 债券简称:16庞大01

债券代码:135362 债券简称:16庞大02

债券代码:145135 债券简称:16庞大03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司债券违约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16庞大01

1.发行人名称: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3.债券简称:16庞大01

4.债券代码:135250

5.发行规模:人民币6亿元;目前余额人民币4.5亿元

6.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7.债券期限及利率: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为3年附第2年末发行人上调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票面年利率为8.00%;目前票面年利率为8.00%。

8.付息方式:本次债券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次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2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9.债券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0.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银行借款。

11.信用级别: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CC”,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CC”。

12.上市时间和地点:2016年4月19日起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

13.受托管理人: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4.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15.登记、托管、代理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16庞大02

1.发行人名称: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3.债券简称:16庞大02

4.债券代码:135362

5.发行规模:人民币14亿元;目前余额人民币5.08827亿元

6.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7.债券期限及利率: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为3年附第2年末发行人上调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票面年利率为7.00%;目前票面年利率为8.30%。

8.付息方式:本次债券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次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3月3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9.债券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0.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银行借款。

11.信用级别: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CC”,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CC”。

12.上市时间和地点:2016年5月6日起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

13.受托管理人: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4.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15.登记、托管、代理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三)16庞大03

1.发行人名称: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3.债券简称:16庞大03

4.债券代码:145135

5.发行规模:人民币10亿元;目前余额人民币9.80008亿元

6.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7.债券期限及利率: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为3年附第2年末发行人上调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票面年利率为7.00%;目前票面年利率为8.00%。

8.付息方式:本次债券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次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11月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9.债券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0.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银行借款。

11.信用级别: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CC”,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CC”。

12.上市时间和地点:2016年11月22日起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

13.受托管理人: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4.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15.登记、托管、代理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公司债券违约情况

16庞大01、16庞大02、16庞大03三期债券余额为19.38835亿元,分别应于2019年2月24日、2019年3月31日和2019年11月8日支付本金19.38835亿元及相应利息。2019年9月5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作为管理人负责各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因此,在公司重整程序中,公司无法按期向债券持有人支付上述三期债券的本金及利息,债券的受偿方案最终将以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为准。

三、债券违约后续安排

(一)后续债务偿还计划

公司已被法院裁定重整,目前管理人正在或将与意向投资人、包括债券持有人在内的债权人等积极协商并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对公司包括债券在内的债务制定一揽子清偿安排。

(二)后续信息披露及配合受托管理人召开持有人会议等维护投资人权益的工作安排

公司将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配合受托管理人召开持有人会议等,为维护投资人权益做好相关工作安排。

(三)债券违约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的影响

上述三期债券违约可能将导致公司融资环境恶化,进而可能将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四、其他事项

公司就上述三期债券违约事宜向“16庞大01”、“16庞大02”和“16庞大03”公司债券的全体债券持有人致以最诚挚歉意。管理人发布的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