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99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8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11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古少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就下述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了《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订了《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古少波、于泳波、古朴、钟志刚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的对象,为该议案的关联董事,进行回避表决。四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人数未达到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董事会无法对该议案形成决议,因此董事会直接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了《关于制定〈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古少波、于泳波、古朴、钟志刚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的对象,为该议案的关联董事,进行回避表决。四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人数未达到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董事会无法对该议案形成决议,因此董事会直接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 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2.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及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 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授权前,将员工放弃的股票期权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4. 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5. 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 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并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7. 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
8. 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行权价格和授权日等全部事宜;
9. 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0. 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 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2.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3.授权董事会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聘请财务顾问、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14.向董事会授权的有效期限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公司董事古少波、于泳波、古朴、钟志刚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的对象,为该议案的关联董事,进行回避表决。四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人数未达到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董事会无法对该议案形成决议,因此董事会直接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共创共享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管理者和员工的积极性,提升公司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稳定、健康、长远发展,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一一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古少波、于泳波、古朴、钟志刚先生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为该议案的关联董事,进行回避表决。四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人数未达到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董事会无法对该议案形成决议,因此董事会直接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了《关于制定〈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为规范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一一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公司董事古少波、于泳波、古朴、钟志刚先生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为该议案的关联董事,进行回避表决。四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人数未达到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董事会无法对该议案形成决议,因此董事会直接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组织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认购事宜;
2. 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修订、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3. 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5. 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6. 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7. 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有关的其他事宜。
公司董事古少波、于泳波、古朴、钟志刚先生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为该议案的关联董事,进行回避表决。四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人数未达到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董事会无法对该议案形成决议,因此董事会直接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9年12月4日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101)。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19-100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11 月 8 日以电话及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于 2019 年 11 月 15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少潜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就下述事项作出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实施《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合法、合规,且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经营机制管理、建立和完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的积极性,促使管理层紧紧抓住行业发展机遇,有助于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待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即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予以实施。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对《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认真核实,认为:列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予以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
四、审议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倡导公司与个人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的凝聚力与竞争力,从而更好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监事余少潜、叶石坚、吴柳青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为该议案的关联监事,需进行回避表决。三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非关联监事人数未达到全体监事人数的二分之一,监事会无法对该议案形成决议,因此监事会直接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了《关于制定〈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为:《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符合《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合法、有效。
公司监事余少潜、叶石坚、吴柳青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为该议案的关联监事,需进行回避表决。三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非关联监事人数未达到全体监事人数的二分之一,监事会无法对该议案形成决议,因此监事会直接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19-101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19年12月4日14:30召开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章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2月4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2月3日至2019年12月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4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3日下午15:00至2019年12月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11月2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11月28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303栋三楼多功能会议室。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制定〈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制定〈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1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1、议案2、议案3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票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因此,公司独立董事高刚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上述提案所审议事项的投票权,如股东拟委托公司独立董事高刚先生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就本通知中的相关提案进行投票,请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并于征集时间截止之前送达。具体详见2019年11月18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存放于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作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相关股份过户之前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因此不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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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9年11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送达公司登记地点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303栋3楼宝鹰股份证券事务部(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518040
联系电话:0755-82924810
传真号码:0755-88374949
联系人:吴仁生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 吴仁生
联系电话:0755-82924810 ;
传真号码:0755-88374949
3、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出席会议时,出示登记方式中所列明的文件。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1.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2.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47”,投票简称为“宝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2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2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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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说明: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之一,并在相应栏内打“√”表示。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做选择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9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