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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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联化小微创业园项目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补充公告

2019-1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9-088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联化小微创业园项目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15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联化小微创业园项目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1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联化小微创业园项目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9)。

公司于2019年10月31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联化小微创业园项目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86)。

现就上述担保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项目的背景

由于黄岩区城市建设规划改变,公司位于黄岩区江口街道大闸路西占地约200亩的土地不能用于化工工业生产导致闲置。

2018年,为了落实国务院出台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经台州市黄岩区土地征收与出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同意将公司位于江口街道旧厂区规划为小微企业创业园(以下简称“小微创业园”)。公司负责开发建设标准厂房,向小微企业出售,由当地银行提供按揭贷款。建设小微创业园,有利于盘活公司的闲置资产,有利于为小微企业提供生产场所,有利于扩大就业,有利于发展地方经济,是一个利国利民,多方共赢的项目。目前小微创业园已经部分建成,后续将办理预售许可。

二、担保的模式

1、担保的类型:阶段性担保。

2、担保对象:申请按揭贷款用于购买公司小微创业园工业厂房的购买客户,其申请资格须经贷款银行审查通过。

3、担保期限: 自贷款银行与购买客户签订借款合同之日起至购买客户所购工业厂房办妥抵押登记时为止。

4、担保形式:在担保期间承担连带责任。

5、担保金额:假设全部购买厂房者均申请按揭贷款,共计担保金额不超过60,0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申请银行按揭贷款用于购买公司小微创业园工业厂房的小微企业客户,其贷款资格由银行审查确定。由于目前按揭贷款程序尚未完成,具体客户情况尚不能确定。

公司目前所知悉的意向性购买工业厂房的客户中不包含公司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四、对公司的影响和风险分析

1、担保的必要性

鉴于公司后续销售工业厂房时,购买客户支付首付款后,尚不具备办理不动产证书的条件,申请按揭贷款购买厂房的客户无法用厂房办理抵押登记,因此,由公司向该等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是必要的。同时该项阶段性担保也是房地产开发销售的行业惯例。

2、对公司的影响

(1)为客户提供按揭贷款阶段性担保有利于促进建成厂房的销售,缩短销售周期,避免产品积压。

(2)通过按揭贷款,公司提早回笼资金,有利于公司的资金流动性。

3、风险分析

(1)对本项担保进行穿透式分析,可以看出,其实质是为公司应当履行的为购买工业厂房客户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的责任提供保证,而不是为客户偿还按揭贷款的债务提供保证。

(2)鉴于公司小微创业园项目占用的建设用地由公司依法以出让方式取得,公司小微创业园项目已建成部分的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许可亦全部取得,因此,该项目建成部分销售之后,取得相应的不动产证书不存在法律障碍,公司的担保风险属于可控范围。

(3)目前公司小微创业园项目有意向按揭贷款客户数量较多,单一客户额度较低,风险分散可控。

五、信息披露

1、鉴于本项担保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后续将在年度报告与半年度报告中汇总披露报告期内按揭贷款担保数额及进展情况。

2、若按揭贷款客户涉及公司关联方时,公司将按照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审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9-089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出售完毕暨计划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已通过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全部出售完毕,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一一员工持股计划》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出售及后续安排等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14年12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之持有人名单的议案》。

2、公司于2015年1月13日召开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本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华融联化科技员工持股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进行管理,“华融联化科技员工持股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主要投资范围为购买和持有本公司股票。

3、2015年2月2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完成股票购买,购买均价17.42元/股,购买数量1,64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0%。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2月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5)和2015年2月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15-006)。

4、2015年7月10日,公司实施了2014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835,113,3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0元人民币现金,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票1,644,800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获得现金股利197,376.00元(含税)。

5、2016年4月28日,公司实施了2015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834,873,3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0元人民币现金,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票1,644,800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获得现金股利197,376.00元(含税)。

6、2017年7月6日,公司实施了2016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925,902,0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票1,644,800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获得现金股利164,480.00元(含税)。

7、2017年7月12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半年后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70)。

8、2017年11月3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2017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长存续期限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9、2017年11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长存续期限并修订相关内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24个月,即存续期限在原定终止日基础上延长至2020年1月12日止。同时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内容(包括存续期限、管理方式、股票来源和资金来源等)进行修订,并相应制定《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

10、2018年7月26日,公司实施了2017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925,902,0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1,644,800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获得现金股利164,480.00元(含税)。

11、2019年7月5日,公司实施了2018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924,988,0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元人民币现金,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1,644,800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获得现金股利32,896.00元(含税)。

12、2019年7月12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半年后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52)。

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期间,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未利用任何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出售情况及后续安排

1、减持期间:2019年11月18日至2019年11月20日;

2、减持股份数量:1,644,800股;

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780%;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共计1,644,800股已全部通过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出售完毕。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均为货币资金,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并终止,后续将进行财产清算和分配等工作。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