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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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9-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9-112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股票代码“000413、200413”) 股票于2019年12月10日、12月11日、12月12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A股累计偏离-29.75%、B股累计偏离-29.45%。

二、本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并对下列事项作出核实结论:

1、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品种一)”(债券简称:16东旭光电MTN001A,债券代码:101659065)、“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品种二)” (债券简称:16东旭光电MTN001B,债券代码:101659066)以及“2016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6东旭光电MTN002,债券代码:101659069)因公司资金暂时出现短期流动性困难导致未能如期于2019年11月18日及12月2日兑付应付利息及相关回售款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回售付息未能如期兑付的提示公告》、《关于2016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回售付息未能如期兑付的提示性公告》。

2、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的控股股东东旭光电投资有限公司与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在筹划股权转让事项。因该事项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公司于2019年11月1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于2019年11月25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司控股股东筹划的控制权变更事项仍在继续商谈。根据目前沟通的情况,诸多关键性要素仍需继续探讨、进一步论证。截至目前,尚未达成协议,公司将继续保持与股东的沟通,及时了解相关进展并履行相应的披露义务。

3、公司于2019年12月10日在指定媒体披露了《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相关公告,本次交易方案为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合法持有的公司正在使用的与公司主营业务光电显示材料及其装备相关的专利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鉴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评估值和定价未确定,对交易对方的股份支付数量也未确定。上述标的资产的定价及股份支付数量将在对标的资产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4、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6、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7、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买卖公司股票。

8、公司在关注、核实过程中,未发现涉及其他应披露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经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公司所有披露信息均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