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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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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9-1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19-176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2月25日,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华通置业有限公司参股公司中交立达(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立达”)收到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具体情况如下:

在2019年12月16日至2019年12月25日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组织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活动中,中交立达竞得编号为津滨高(挂)2019-5号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总价为75,200万元。

该地块位于天津滨海新区海洋高新区,土地性质为城镇住宅、商服用地,地块面积约7.91万平方米,其中住宅用地面积约7.24万平方米,容积率不高于2;商服用地面积约0.67万平方米,容积率不高于1。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19-177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十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2月25日14:5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3号院1号楼合生财富广场15层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四)召集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赵晖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342,389,759股。

具体情况如下: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股份285,228,5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83.31%。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57,161,2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16.69%。

3、参与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总股份 5%以下股份的股东,以下同)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000029%。

(八)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中洲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提案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审议与表决情况如下:

审议《关于选举周济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342,389,75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洲律师事务所委派陈思佳、霍晴雯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股东大会决议。

(二)律师法律意见书。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19-178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控股子公司中交地产舟山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公司”)正在进行“舟山市新城惠民桥单元LC-07-02-20地块”项目的开发建设工作。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舟山公司就舟山市新城惠民桥单元LC-07-02-20地块建筑安装总承包工程进行了公开招投标。本次公开招投标根据国家和相关主管部门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办理。经过公开招标、评标等工作,舟山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确认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金额为446,211,866元。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是我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与我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公开招标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我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就上述因公开招标形成的关联交易事项豁免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等相关程序。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平江路139号

法定代表人:王世峰

注册资本:537,701.0396万元

成立日期:1984年12月01日

经营范围: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公路、铁路、市政公用、地基与基础、桥梁与隧道工程,大型设备安装,工业与民用建筑、机场土建工程,金属结构加工,航务工程设计、科研、咨询,商品混凝土供应、船机租赁及运输、工程物资经营,混凝土预制构件,爆破施工、设计,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上述境外工程所需劳务人员,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资委

与我公司的关联关系:均受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正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技术能力及质量水准满足双方合作要求,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通过竞标确定合同价格。

四、总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

1、工程承包范围: LC-07-02-20地块内的基础、建筑、结构、水电安装、幕墙、消防、暖通、电梯、智能化、室内精装修、市政、景观绿化等工程施工 。

2、合同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915天。

3、合同价款:446,211,866元。

4、计价和支付: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工程款随工程进度按月支付进度款。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舟山市新城惠民桥单元LC-07-02-20地块项目施工工程符合项目建设需要,舟山公司组织实施公开招标,严格履行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评审原则,经过专家评审、开标、公示等公开透明的程序,定价公允合理。本次因招标而形成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我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年初至披露与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以下简称“关联方”)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使用向关联方借款额度合计574,000万元;控股子公司因公开招标确定关联方为建设工程中标单位,合同金额合计172,973.56万元;为关联方提供办公楼装修服务,金额约1350万元(以最终结算金额为准);向关联方转让股权资产,转让价格为1050.58万元;支付关联方建筑工程设计费用380万元,与关联方日常交易额度1452万元;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房5,674.92万元;与关联方共同投资金额合计63,200万元;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项目公司减资5,840万元。

七、备查文件

项目招标及开标文件。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