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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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
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2020-0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0-001

债券代码:123009 债券简称:星源转债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

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星源转债(债券代码:123009)转股期为2018年9月13日至2024年3月7日;转股价格为人民币26.64元/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源材质”)现将2019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417号”文核准,公司于2018年3月7日公开发行了480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8,000万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8]141号”文同意,公司48,000万元可转债已于2018年4月10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星源转债”,债券代码“123009”。

根据相关规定和《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2018年9月13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了2017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即以公司 2017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92,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3.00元人民币(含税)。根据星源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星源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7.99元/股调整为27.6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18年6月25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了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即以公司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92,003,20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99993元(含税)。根据星源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星源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7.69元/股调整为27.4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19年4月22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发布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 261 号),星源材质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8,400,000

股(含38,400,000 股)A 股股票。本次发行新增38,400,000 股A 股股份于 2019

年8 月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根据星源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星源转债转股价格由人民币27.49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26.6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19 年8 月20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发布的《关于根据A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调整星源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二、星源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19年第四季度,星源转债因转股减少9,500元,转股数量为355股。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星源转债剩余金额为479,796,000元。公司2019年第四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说明:2019年12月2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62,255,960股股份解除限售,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16,484,945股;表格中的高管锁定股数量的增加、首发前限售股数量的减少以及无限售条件流通股除因可转债转股增加的355股之外增加的股数即基于上述原因。

三、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星源转债的相关条款,请查阅2018年3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投资者咨询电话0755-21383902进行咨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星源材质”股本结构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星源转债”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0-003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且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品种,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应为商业银行、证券、保险及其他正规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23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一、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无关联关系。

三、审批程序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额度和期限均在审批额度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针对投资风险,上述投资将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将建立投资台账,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理财资金的出入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从现金管理账户中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现金管理账户中提取现金,严禁出借现金管理账户、使用其他投资账户、账外投资;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保本型低风险投资理财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 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前12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金额7,700万元(含本次),未超过30,000万元的审批总额。

七、备查文件

1、产品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2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 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0-002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王大红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王大红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王大红先生原定任期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届满(即2020年11月3日)之日止,截止本公告日,王大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2,000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王大红先生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此外,王大红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王大红先生本次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于公司监事会收到其书面辞职报告时生效。公司监事会对王大红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及对公司经营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