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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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两家控股子公司分别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2020-0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01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两家控股子公司分别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江西省高企认定工作领导小组于近日发布的《江西省高企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公布江西省2019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赣高企认发〔2019〕3号),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或“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新华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公司”)、中冶南方(新余)冷轧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新材”)被认定为江西省2019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并获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本批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为3年(自2019年9月16日至2022年9月15日)。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华公司、中冶新材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的三年内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征收,适用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3日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02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林榕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林榕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林榕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林榕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公司董事会谨对林榕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及为公司经营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为正常履行公司信息披露义务,暂由公司董事长夏文勇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董事会将尽快按照相关规定选聘新的董事会秘书并及时公告。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