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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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8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20日在公司办公楼324会议室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肖光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有22名,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33,092,8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8039%。

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1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8,560,958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54,531,896股;出席本次会议表决的中小投资者1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4,999,8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482%。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232,921,0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3%;反对票89,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4%;弃权票82,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4%。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232,921,0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3%;反对票171,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7%;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232,921,0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3%;反对票171,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7%;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6,843,5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87%;反对票171,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13%;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赞成票54,828,0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76%。反对票17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24%。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新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津聚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新津新联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冯克敏、张宏鹰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贾芳菲律师、杨雨佳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