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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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长江乐鑫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延长第五个
开放期的公告

2020-02-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01月30日

根据《长江乐鑫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约定以及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0年1月22日发布的《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江乐鑫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五个开放期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公告》,长江乐鑫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第五个开放期原定开放时间为2020年1月31日(含该日)至2020年2月6日(含该日),具体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即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的《关于调整2020年春节休市相关安排的公告》、《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休市安排的通知》,2020年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春节休市延长至2月2日,2020年2月3日正常开市。根据上述休市时间安排,为了保障基金平稳运作,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现就本基金第五个开放期业务办理的安排相应调整如下:

1、因2020年1月31日不属于交易所正常交易日,该日暂停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自2020年2月3日起,本基金恢复上述业务办理,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2、鉴于上述情况,同时为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决定延长本基金第五个开放期的截止时间至2020年2月14日(含该日)。自2020年2月15日起,本基金进入第六个封闭期。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重要提示: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节假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延长第五个开放期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公司网站上刊登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也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4001-166-866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jzcgl.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月30日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春节假期延长期间

申购赎回等交易业务

及清算交收安排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调整2020年春节休市相关安排的公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休市安排的通知》,2020年春节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休市延长至2020年2月2日,2020年2月3日正常开市。

由于2020年1月31日调整为非交易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各基金合同、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资产管理计划、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交易业务及清算交收安排相应调整如下:

一、2020年1月31日当日本公司旗下所有资产管理计划、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均不开放,不办理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分红方式变更等业务。长江乐享货币市场基金A、B类份额及长江优享货币市场基金原定于2020年1月31日起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现相应顺延至2020年2月3日。长江超越理财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原定于2020年1月31日临时开放参与,2020年1月31日当日暂停办理参与业务。

二、2020年1月23日(含)前已受理,但尚未确认的各类有效交易申请,应于T+1日确认的,确认日顺延至2020年2月3日;应于T+2日确认的,确认日顺延至2020年2月4日,以此类推。

三、2020年1月23日(含)前已确认的交易,但尚未交收划付的资金,应于T+1日交收划付资金的,交收划付日顺延至2020年2月3日;应于T+2日交收划付资金的,交收划付日顺延至2020年2月4日,以此类推。

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节假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公司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jzcgl.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