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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3-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20-008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9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3月13日上午十时起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六楼601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会议由董事长刘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关于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的详细内容请见于同日披露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二、《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议案》

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详细内容请见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意见请见于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详细内容请见于同日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四、《关于〈2019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的议案》

2019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税前报酬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意见请见于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中的董事薪酬考核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五、《关于〈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了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体现短期和长期激励相结合,个人利益和团队利益相平衡以及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吸引与留住优秀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特制定《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0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采用年薪制,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分为三项:即年薪=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专项奖金。基本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和专项奖金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形成薪酬考核方案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该方案经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执行相关方案。

方案的适用期间: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在本方案生效前已按2019年标准领取了部分2020年按月发放的薪酬,公司将在本方案生效后的按月发放中给予调整,确保2020年全年薪酬按本方案执行。该方案于新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重新审议通过时终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意见请见于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六、《关于〈2020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激励公司董事人员勤勉尽责,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着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建立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等情况,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特制定《2020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2020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董事长

董事长(全职)薪酬采用年薪制,年薪分为两项:即年薪=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基本薪酬15万元/月(税前)+绩效薪酬/月,绩效月薪按照每季度30万元(税前)预发放,年终将根据公司2020年的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经济效益、盈利状况等综合因素滚动调整,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副董事长

副董事长薪酬采用年薪制, 年薪分为两项:即年薪=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其中,基本薪酬60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2020年的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经济效益、盈利状况等进行考核并确定。

(三)独立董事采用津贴制

独立董事2020年度津贴标准为12万元/年(税前)。

(四)外部董事采用津贴制

外部董事是指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且不在公司全职工作的董事,外部董事2020年度津贴标准为12万元/年(税前)。

(五)内部董事

除董事长以外的其他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相应的报酬。

方案的适用期间:本方案自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在本方案生效前已按2019年标准领取了部分2020年按月发放的薪酬,公司将在本方案生效后的按月发放中给予调整,确保2020年全年薪酬按本方案执行。本方案于新的董事薪酬方案经股东大会重新审议通过时终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意见请见于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七、《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详细内容请见于同日披露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6日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20一009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银行办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等,预计2020年度内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亿元。有关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详细情况如下:

一、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外币应收账款余额和外币应付账款抵销后,具有一定的外汇风险敞口,公司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利润的影响,使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效降低及控制财务外汇风险,通过在金融机构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进行汇兑保值,锁定汇兑成本,降低经营风险、规避外汇汇兑损失。公司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

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概述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交易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开展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交割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的业务。公司拟进行的外汇交易业务包括但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等。

2、业务期限、业务范围及业务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银行办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预计2020年度内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亿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金额范围内处理与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的事项。

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公司除有可能根据与商业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商业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三、远期外汇交易的风险分析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所有远期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但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

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

远期外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及供应商违约风险

若因客户的付款或支付给供应商的款项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与锁汇期限不符的风险。

4、收付款预测风险

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和采购订单进行收付款预测,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5、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相关人员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已经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和职责范围、内部操作流程、后续管理、信息隔离措施、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等做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从事外汇交易业务,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3、公司财经管理部作为外汇远期交易业务的日常主管机构,成立外汇远期交易操作小组,设置相应的专业岗位,按照《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业务操作,使得制度能够有效执行。

4、严格控制外汇远期交易的资金规模,远期外汇交易必须基于经营部门制订的外币收款及付款计划,严格按照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中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严格禁止任何金额的单向、存在风险敞口的远期外汇交易行为。

5、公司审计部将不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及时向管理层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6、为防止远期外汇交易延期交割,公司将严格按照收付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应与外币收付款金额和实际执行期间相匹配。

7、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商业银行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通过场内市场进行交易,并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五、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查后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并且公司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综合考虑国内外经济发展状况和金融趋势、汇率波动预期以及公司的业务规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利用合理的金融工具锁定交易成本,有利于降低经营风险。我们同意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6日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20一010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本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6日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20一011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会议决议召集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3月31日下午三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26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2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6楼公司601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特别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股东。

2.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于2020年3月16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一览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地点:欲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须于2020年3月30日9:00一17:00到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六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六楼

电话:0755一26990000-8880/8957 传真:0755-26722666

邮编:518057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贺磊/证券事务代表 刘道榆

邮箱:helei@coship.com/liudaoyu@coship.com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等;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6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52;投票简称:同洲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0年3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 次临时股东大会。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对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委托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20一012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9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3月13日上午十一时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六楼公司601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刘一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2019年度监事薪酬考核暨2020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一)2019年度监事薪酬考核

2019年度公司监事税前报酬情况如下:

(二)2020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为了充分调动公司监事的积极性,促进监事勤勉尽责履职,帮助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更好地监督公司的法人治理,公司监事会现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拟订2020年度监事的薪酬方案如下:股东代表监事2020年度的津贴为12万元/年(税前);职工代表监事2020年度的津贴为7万元/年(税前),且职工代表监事作为公司员工,按其工作岗位另领取工作报酬。

方案的适用期间:本方案自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在本方案生效前已按2019年标准领取了部分2020年按月发放的薪酬,公司将在本方案生效后的按月发放中给予调整,确保2020年全年薪酬按本方案执行。本方案于新的监事薪酬方案经股东大会重新审议通过时终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