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斯 公告编号:2020-012
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通知、召开和表决。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
本次董事会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需要,公司拟向下述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预计如下:
■
本次授信额度申请拟由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瑞美科学仪器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温伟先生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最终授信额度将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经营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公司可在该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理、付融通、国内信用证、商票贴现及保贴、票据池、非融资性保函等业务。本次向合作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自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三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便于公司向银行办理授信额度的申请事宜,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本议案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议案规定的范围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代表公司签署授信协议及办理授信额度使用事宜等。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9票,其中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内保外债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9票,其中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详见公司《关于开展内保外债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成都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9票,其中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详见公司《关于公司为成都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0年4月24日14:30在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1310号公司A栋A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公告《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5)。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9票,其中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8日
备查文件
1、《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斯 公告编号:2020-013
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内保外债业务的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内保外债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金额不超过2亿元等值外币,期限不超过3年的内保外债业务。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实施内保外债业务的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内保外债又称跨境直贷,通过该产品可实现境内企业直接向境外银行借款,
通过境外银行较低的资金成本,满足企业降低融资成本的要求。内资银行通过开
具融资性保函的方式,为境外银行(即受益人)提供担保,境外银行在收到境内
银行的保函后直接将融资款项划至公司在境内银行开立的外债专户,公司即可使
用。
2、借款额度和合作银行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需要,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开展6亿授信项下金额不超过2亿人民币等值外币。公司根据现有境内授信商业银行的授信额度以及提供的综合内保外债条件,授权董事长决定境内外合作银行。本次拟确定保函出具银行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3、借款利率
根据境外市场利率窗口情况,公司将外币借款利率综合成本原则控制在不超
过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并相对同期的人民币贷款成本有明显优势。
4、提款期限
本次实施内保外债业务提款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 年。
5、实施额度
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等值外币,根据公司收汇情况可分期实施。具体业务办
理由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经营需要按照综合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实施内保外债业务的目的
1、通过实施内保外债业务, 可以引入境外低成本资金,为公司降低融资成本;
2、实施内保外债业务不受境内银行人民币贷款规模限制,随时放款;同时该业务不需新增授信,操作较为便利。只利用现有银行的授信额度,将境内银行的授信额度转化成为境外银行的授信额度。
三、实施内保外债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担保风险
内保外债业务的实施前提是已有的内资银行的授信额度。内保外债的实施是
直接使用内资银行现有信用授信额度,无需提供任何担保和质押给内资银行的前
提下,由内资银行向境外银行出具保函等形式获得境外银行的贷款。如特别情况
下需提供担保或者质押,需经过法定的审批程序,故内保外债业务的担保风险相
对可控,风险较小。
2、利率风险
根据境外利率窗口情况,公司原则选择借款利率综合成本不超过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窗口期进行实施,如超过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或国内人民币同期同档市场利率水平,需经过法定的审批程序,故利率风险相对可控,风险较小。
3、汇率风险
内保外债业务获得的境外借款为外汇,可使用公司出口收到的外汇偿还,不需要购汇还款。所借外汇可以根据业务需要提前结汇或者匹配货币掉期等套期保值手段,规避汇率风险;可通过提前结汇转成人民币资产,进行相应的理财投资,获得远高于外汇资产的收益,由此起到对冲外汇汇率风险的作用;具体业务操作时采取分批分次操作,匀平汇率波动风险。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授信额度范围内由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内保外债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内保外债业务进展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防控各种风险,必要情况下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内保外债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内保外债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开展内保外债业务可以引入境外低成本资金,为公司降低融资成本;同时公司开展内保外债业务不受境内银行人民币贷款规模限制,随时放款;同时该业务不需新增授信,操作较为便利;且担保、利率、汇率等相关风险可控。同意公司开展内保外债业务。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实施内保外债业务可降低公司融资成本,且操作较为便利,相关担保、利率、汇率等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实施内保外债业务。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开展内保外债业务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斯 公告编号:2020-014
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成都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对象:控股子公司成都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1,000万
● 是否存在反担保:有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成都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塞力斯”)为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近期拟向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光华支行借款1,00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公司为其提供信用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名称:成都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8栋1单元20层2002号
法定代表人:陈咏虹
业务范围:目前成都塞力斯正在西南地区积极开展医疗器械的集约化业务及运营服务。
(二)截至2020年2月29日,成都塞力斯总资产558.81万元,净资产217.5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1%,2019年1-9月营业收入366万元,净利润为-11.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最新的企业信用报告显示,成都塞力斯目前在0家金融机构的业务未结清,不良和违约负债余额为0万元。成都塞力斯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尚不存在影响成都塞力斯债务清偿的事项。
(三)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成都塞力斯股权结构如下: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尚未与上述银行签署正式的担保协议。为便于成都塞力斯向银行办理授信借款申请事宜,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本次《关于公司为成都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本议案规定的范围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担保协议等文件。
四、反担保情况
成都塞力斯股东陈咏虹作为反担保人以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形式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金额为公司为成都塞力斯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保证期间为公司履行代偿责任后次日起,至反担保责任履行完毕。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为成都塞力斯提供担保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成都塞力斯信用、财务状况良好,为成都塞力斯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制度》的要求,该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成都塞力斯因开展业务、扩大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的资金需求,目前成都塞力斯经营情况良好,借款风险尚在可控范围内。
该担保行为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担保行为的决策程序合法,理由充分合理。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担保行为。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余额2,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4%;本次新增担保事项实施后,担保余额累计为3,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0%。无逾期对外担保。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董事会决议
(二)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被担保人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斯 公告编号:2020-015
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4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4月24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公司(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1310 号)A 栋A 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4月24日
至2020年4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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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于2020年3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2、参会登记时间:2020年4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1310号证券部)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公司联系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1310号C栋3楼证券部
联系电话:027-83386378-331/332
传真:027-83084202
联系人:蔡风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