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01 证券简称:汇嘉时代 公告编号:2020-013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0年3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0年3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8人,董事高玉杰因公务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分公司联合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分公司联合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101 证券简称:汇嘉时代 公告编号:2020-014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分公司联合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为满足经营需求,盘活公司资产,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昌吉市汇嘉时代百货有限公司之分公司--昌吉市汇嘉时代百货有限公司购物中心组成联合承租人,以公司自有部分机器设备作为租赁物,采用售后回租方式与上海康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期限1年。
2020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分公司联合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融资租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康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051258992L
证照编号:41000002201611150044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英伦路38号四层401室
法定代表人:何蜜
注册资本:美元16000万
成立日期:2012年8月27日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及相关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融资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1、出租人:上海康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第一承租人: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3、第二承租人:昌吉市汇嘉时代百货有限公司购物中心
4、租赁物: 公司自有部分机器设备
5、融资金额: 人民币8,000万元
6、期限:1年
7、综合利率:4.15%(包含手续费、保证金等)
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为准。
四、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融资结构,盘活公司资产,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开展本次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对租赁标的物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该业务的开展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