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22版)
(上接122版)
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合伙人数量:57
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数量:382名注册会计师可签字盖章证券类报告,较2018年末增加9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人数296人,从业人员总数为1130人。
3、业务规模
2018年度业务收入:36,200万元
2018年净资产金额:3,000万元
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数:39家
2018年报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收入:4,000万元
2018年度审计的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2018年度审计的上市公司资产均值:115.92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金额:76.64万元
购买的职业保险年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
相关职业保险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上会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2018年3月,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18〕17号)。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签字注册会计师 1(项目合伙人)
姓名: 唐慧珏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于1996年8月加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至今。先后为上海凤凰(600679)、惠程科技(002168)、GQY视讯(300076)、新宁物流(300013)等大型企业集团和上市公司提供财报审计、内控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没有兼职情况。
(2)签字注册会计师 2(项目合伙人)
姓名: 陈聪慧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于2013年10月加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至今。先后为新宁物流(300013)、鸿晔科技(834605)等大型企业集团和上市公司提供财报审计、内控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没有兼职情况。
(3)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吴韧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于2010年2月从事审计工作至今,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大型企业集团提供财报审计、内控审计等专业服务。没有兼职情况。
2、独立性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唐慧珏、陈聪慧,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吴韧符合独立性要求,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2019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5万元(其中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系按照上会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由于公司于2019年改聘上会为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因此费用较2018年度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费用80万元略有下降。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上会满足为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内部控制审计的专业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时具有充分的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续聘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务执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规定,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顺利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总额不超过75万元(其中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全体表决通过了《公司续聘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均为一年。同时,支付其2019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5万元(其中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
(四)本次续聘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72 证券简称:开开实业 编号:2020-005
900943 开开B股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影响财务报表的项目列报,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均没有影响。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9月19日分别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及合并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时间
公司按照财政部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财政部新修订并发布的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会[2019]6号、财会[2019]16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合并资产负债表:
(1)“应收票据与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行项目;
(2)“应付票据与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
(3)新增“应收款项融资”、“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等行项目。
2.合并利润表:
(1)将“减:资产减值损失”行项目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表示)”行项目;
(2)在“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3)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增加“专项储备”项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仅影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列报,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均没有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国家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公司对部分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8日
股票代码:600272 股票简称:开开实业 编号:2020一006
900943 开开B股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授权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经国家批准依法设立的且具有良好资质、较大规模和征信高的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 授权委托理财期限:2020年3月至2021年3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曾于2019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授权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自2019年3月起一年内有效,目前已到期。(详见公司[2019-011]公告)
根据公司目前资金使用的实际状况,账面资金出现短期现金流充裕、阶段性闲置资金较多的情况,为最大限度地发挥闲置资金的持续性增值作用,达到累积增值的目的,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经营目标。公司拟在2020年3月至2021年3月期间,继续利用闲置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购买经国家批准依法设立的且具有良好资质、较大规模和征信高的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其预期收益高于银行1年期存款基准利率。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及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为控制拟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投资风险,将严格筛选金融机构的资质,原则上将选择金融行业排名居前的大型金融机构,优先选择国有控股或在主板上市的大型金融机构。
1. 公司总经理室行使该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跟踪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各期投资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的资金去向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经国家批准依法设立的且具有良好资质、较大规模和征信高的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其预期收益高于银行1年期存款基准利率。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该类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对公司而言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及投资期限
公司拟在2020年3月至2021年3月期间,继续利用闲置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购买经国家批准依法设立的且具有良好资质、较大规模和征信高的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其预期收益高于银行1年期存款基准利率。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具体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室从维护公司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出发,严格控制风险、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在上述额度和时间范围内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拟投资的品种包括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以及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总体投资风险小,处于公司风险可承受和控制范围之内。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后续进展。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23,151.79万元,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为15,000万元,占2019年末货币资金的64.79%。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三)会计处理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着审慎投资的原则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结构性存款或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资金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授权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经国家批准依法设立的且具有良好资质、较大规模和征信高的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其预期收益高于银行1年期存款基准利率,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闲置资金的持续性增值作用,达到累积增值的目的,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经国家批准依法设立的且具有良好资质、较大规模和征信高的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其预期收益高于银行1年期存款基准利率。在上述额度和时间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授权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利用闲置资金购买产品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
2019年3月至今,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公司实际累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总额为人民币1.4亿元,具体执行情况及获得收益如下 :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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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