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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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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77版)

附件二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个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股份性质包括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无限售流通股。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0-027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4月2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13日在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水电广场A-1商务中心公司2505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万锐先生主持,会议审议了通知中所列全部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报告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一)2019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管理、关联交易、重大事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监督,全力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全年共召开七次会议。

(二)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工作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情况以及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等进行了认真核查,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2020年度工作计划

一是强化监事会的监督检查职能;二是完善监事会的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三是持续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资产管理、成本控制及财务规范化进行监督;四是积极推动公司监督力量整合,与审计监督部、法务部等部门建立内部监督体系;五是加强监事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二、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该报告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等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

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

四、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报告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五、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管理实际,公司建立健全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组织体系,保证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

(二)《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综观公司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和控制效果,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比较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我们同意该报告。

七、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9年度为公司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该事务所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八、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等有关内容的修订,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监事会同意公司对《监事会议事规则》应作相应修改。

详见2020年4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案》及修改后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0-028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的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等有关规定,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公司出具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管理实际,公司建立健全了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组织体系,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

二、《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综观公司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和控制效果,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我们同意该报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