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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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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8版)

3、业务信息

(1)2018年度业务总收入:170,859.33万元

(2)2018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49,323.68万元

(3)2018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7,949.51万元

(4)2018年度审计公司家数:15623

(5)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240

(6)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4、执业信息

大华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是否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丛存,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8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2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李琪友,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1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6年开始专职负责大华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5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谢晗,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3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大华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处分3次。具体如下: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0 年 4月1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查阅了大华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并与大华相关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交流,认为大华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对公司2019年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时,大华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大华在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本次续聘大华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大华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续聘大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了解,大华在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本次聘任大华为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大华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大华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4 月 20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19年度专项审计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便于各方顺利开展工作,同意续聘立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0年度审计业务,聘期一年。

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20-015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20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0年5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1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凡2020年5月11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议案7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江山路282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2020年度向摩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其他说明: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5、6、7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3)议案7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2019年度述职报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2020年5月13日(星期三) 9:00-12:00、13:00-16:00;2020年5月14日(星期四) 9:00-12:00、13:00-16: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江山路2829号二楼会议室

邮编:201306

4、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张勰

电话号码:021-58979608

传真号码:021-58979608

电子邮箱:investor@mornelectric.com

5、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特此通知。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2日

附: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51。

2、投票简称:摩恩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投票注意事项: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 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 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股东姓名或名称(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性质与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则受托人有权代表委托人就该等议案

进行表决。

4. 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