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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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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99版)

2020-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9版)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地铁大厦支行曾用名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岭支行,于2013年12月6日完成名称工商变更事项。

(三)公司、惠州茂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于2012年4月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平安银行深圳高新北支行、招商银行深圳地铁大厦支行(曾用名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岭支行,于2013年12月6日完成名称工商变更事项)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5年9月,茂硕电源因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与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保荐协议书》,终止与民生证券的保荐协议,由西南证券继续完成持续督导工作。

2018年6月,鉴于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西南证券的保荐代表人及主要项目人员工作发生变动,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剩余持续督导期的持续督导机构由西南证券更换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聘请中天国富证券承接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持续督导工作。

本公司、惠州茂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已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平安银行深圳高新北支行、招商银行深圳地铁大厦支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A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418.55万元。根据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将运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惠州茂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电源驱动生产项目”、“惠州茂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惠州茂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三个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27,317.00万元,扣除上述募投项目资金需求总额外,公司此次超额募集资金净额部分为14,101.5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向控股子公司惠州茂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方式,由惠州茂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该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1”。

2、发行股票购买资产(湖南方正达项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该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件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9年5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4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惠州茂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惠州茂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并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上事项于2019年6月10日已经公司2019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情请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二)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0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