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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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租赁关联方场地及采购关联方水电可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是公司生产经营必要的;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水电、材料、提供劳务以及提供场地租赁等均收取了合理的费用,属于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利润;公司代理关联方销售新能源电池材料产品可深入了解新能源电池材料领域并掌握其市场动态,开发和管理客户,建立稳定的营销网络,有利于公司发展新能源电池材料业务,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2、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持续性、经常性的关联交易,是各方本着平等合作、互利共赢原则进行的,均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结算方式合理。日常关联交易占公司收入和采购的比重较低,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及子公司租赁关联方场地及采购关联方水电可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是公司生产经营必要的;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水电、材料、提供劳务以及提供场地租赁等均收取了合理的费用,属于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利润;公司代理关联方销售新能源电池材料产品可深入了解新能源电池材料领域并掌握其市场动态,开发和管理客户,建立稳定的营销网络,有利于公司发展新能源电池材料业务,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2、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与预计金额存在较大差异,主要是市场与客户需求变化等客观因素导致,关联方委托公司销售的产品数量低于预期,与关联方的其他交易也随之减少,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3、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持续性、经常性的关联交易,是各方本着平等合作、互利共赢原则进行的,均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结算方式合理。日常关联交易占公司收入和采购的比重较低,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4、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事前取得了我们的认可,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公正,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0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0-033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靖西湘潭电化科技
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述
根据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预案(修订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年产2万吨高性能锰酸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和年产30000吨高纯硫酸锰项目的实施主体是公司全资子公司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靖西电化”),募集资金拟以增资的方式投入靖西电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上述两个项目可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363,546,985.3元。
2020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靖西电化增资363,600,000.00元,其中以募集资金增资363,546,985.3元,以自有资金增资53,014.7元。本次增资前靖西电化注册资本为3,760万元,增资完成后其注册资本变为40,120万元。
公司本次对靖西电化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靖西电化增资事项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本次增资以现金出资,其中以募集资金增资363,546,985.3元,以自有资金增资53,014.7元。
2、增资前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0257759965876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76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谭新乔
成立日期:2005年8月9日
住所:靖西市湖润镇新兴街
经营范围:电解二氧化锰生产、销售;蒸汽的生产、销售;机电产品的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后,靖西电化的股权结构没有发生变化,公司仍持有靖西电化100%股权。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靖西电化的总资产为101,599.48万元,总负债为91,173.12万元,净资产为10,426.36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52,831.45万元,营业利润为5,279.12万元,利润总额为5,159.11万元,净利润为4,551.64万元。(靖西电化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三、本次增资目的及影响
本次增资是基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将有利于靖西电化降低资产负债率,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增强其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本次增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
1、本次增资事项尚需取得湘潭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
五、备查文件
1、《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0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0-034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22日,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通知的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附件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其中新 收入准则于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及《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从 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而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新收入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追溯调整,对公司当期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公司相应追溯调整了比较期间报表,该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对公司净利润、股东权益等财务指标无影响。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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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及《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实施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0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0-035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
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三期扩建及提标工程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湘潭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污水处理公司”)将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河东支行申请贰亿伍仟万元固定资产贷款,期限拾年,公司将为污水处理公司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担保事项目前尚未正式签署担保协议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湘潭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9年11月12日
企业地址:湘潭市雨湖区护潭乡湘竹村
法定代表人:张迎春
注册资本:14,297.81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城市污水的集中处理。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污水处理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污水处理公司信用等级良好,未发生贷款逾期的情况。
污水处理公司最近一年相关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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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公司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拾年
3、担保金额:人民币25,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污水处理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发展,满足其三期扩建及提标工程项目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污水处理公司的整体利益,且污水处理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未发生贷款逾期的情况。本次公司为污水处理公司提供的担保无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4月22日,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为58,900万元(全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含本次担保),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33,717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8.13%;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控股子公司亦未发生任何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0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0-036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0年5月14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2020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4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5月8日(星期五),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九华莲城大道5号五矿尊城23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审议《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2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他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3日刊登于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以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19年年度报告》和《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公司将就议案5、议案6、议案7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议案7涉及关联交易,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7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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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见附件二),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及代理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
(3)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5月11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信函以寄出时的邮戳日期为准)。
3、登记地点: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九华莲城大道5号五矿尊城23楼公司董事会工作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龙悠怡、王悦
联系电话:0731-55544048
传真:0731-55544101
邮箱:zqb@chinaemd.com
邮政编码:411201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0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25”,投票简称为“电化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或本人)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公司(或本人)出席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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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姓名(个人股东须签名,法人股东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授权书复印件及剪报均有效)
(上接17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