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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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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93版)

五、交易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所预计的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基于公司及所属全资及控股企业日常业务运营的需要且有助于业务开展的原则进行,预计将在公司日常业务运营中发挥积极辅助作用。

(二)上述所预计的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将按照公允原则执行,交易的定价符合相关程序及市场定价的原则,交易过程透明,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是平等互利的关系,不会由此对公司造成风险,也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的情形。

(三)上述所预计的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经营亦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意见(附后)

七、审议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决策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李剑铭董事回避表决“预计与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因其参控股、董监高任职引致的关联方以及该等主体之附属公司等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吴坚董事回避表决“预计与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等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张刚董事回避表决“预计与重庆市江北嘴中央商务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等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万树斌董事回避表决“预计与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该等主体之附属公司等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赵如冰董事回避表决“预计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等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预计的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业务的需要开展相关交易,以及新签、续签相关协议;适用期限为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八、备查文件

(一)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之事前认可意见

(三)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四)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决策委员会对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之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相关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审阅了上述关联交易相关材料,并对所审议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对该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赵如冰、罗炜、傅达清

2020年4月27日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之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上述议案所列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允性

相关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允定价的原则,参考市场价格或行业惯例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合理性

相关业务有利于综合促进公司日常业务的运营,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程序性

相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执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据此,我们就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表同意意见,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赵如冰、罗炜、傅达清

2020年4月28日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决策委员会

对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之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决策委员会对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相关议案进行了审阅,现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参考市场价格或行业惯例进行,是公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上述交易将对公司日常业务起到积极的辅促作用,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决策委员会对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发表同意意见,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联交易决策委员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69 证券简称:西南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0-020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财政部2017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一、概述

为了规范收入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披露,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新收入准则,根据规定,公司应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新收入准则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情况

新收入准则不再区分业务类型,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式;收入确认金额应当为向客户转让商品和服务预计有权获得的对价金额;引入收入确认五步法,对于每一个环节所需要进行的判断和估计做出了规范;以“控制权的转移”代替“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时点确认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作出了具体的规范。

(二)变更影响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数据无需进行追溯调整,仅需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经评估,新收入准则的变化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改变,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作出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公司根据国家财政管理部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所作出的相应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将能够进一步规范、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监事会对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意见。

特此公告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为了规范收入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披露,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规定,公司应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针对上述事项,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以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作出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对《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独立董事:赵如冰、罗炜、傅达清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意见

国家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规定,公司应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公司由此相应调整相关会计政策,以进一步规范收入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披露事项,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公司监事会就此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公司根据国家财政管理部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所作出的相应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将能够进一步规范、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369 证券简称:西南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0-021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554,083,527.8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截至2019年末总股本5,645,109,12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实际分配现金利润为451,608,729.9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重为43.34%,本次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2019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司分红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3、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之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司分红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3、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赵如冰、罗炜、傅达清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