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32
债券代码:155175 债券简称:19东方01
债券代码:155495 债券简称:19东方02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3日以电话及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名称:《关于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申请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债权融资计划,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3)。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9日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33
债券代码:155175 债券简称:19东方01
债券代码:155495 债券简称:19东方02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改善公司债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申请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债权融资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方案主要内容
1、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
2、发行期限:2年。
3、发行利率: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对象: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认定的投资者(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
5、资金用途:根据公司实际需求,用于日常经营周转。
6、发行时间: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批准的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7、担保安排:以公司持有的部分民生银行股票提供质押担保。
8、主承销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还款来源:营业收入、自有资金及其他资金来源。
10、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注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二、董事会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发行工作顺利进行,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确定具体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发行利率、股权质押等相关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发行申报事宜。
3、签署与本次债权融资计划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4、办理与本次债权融资计划有关的其他事项。
5、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