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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0-05-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权益情况系基于深圳星河拟将其持有的公司3,6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43%)协议转让给李玥女士后的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与表决权股份的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拟通过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但由于深圳星河所持有的全部股权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上述协议转让事项尚在与各方协调,不排除存在交易终止的可能性。

三、相关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成都星河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星河、北京九连环在2018年11月的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自权益变动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权益变动中所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成都星河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星河、北京九连环不存在与上述权益变动相关的仍在履行中的承诺和保证,前述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承诺、违反大股东减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暂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以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但由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目前持有的上市公司10,137.00股股份(占群兴玩具总股本的16.38%)已被司法冻结及部分轮候冻结,未来是否会发生司法处置目前无法预计。上述不确定事项可能会影响公司控股股东的控制权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认定。如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成都星河表决权股份减少,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相关人员不得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本次股份转让而违反履行承诺的情形。

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均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登载于指定信息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权益变动事宜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四)》;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7日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5月15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近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人,会议由董事长范晓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13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8)。

●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5日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5月15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近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庞可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

●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13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8)。

●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5月15日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群兴玩具”或“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 变更原因

1、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及实施的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2019年9月19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要求所有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16号及其附件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适用于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公司根据财政部的上述修订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3、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

4、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 ),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自 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

(二) 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 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新收入准则》、《修订通知》、《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新债务重组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收入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及影响

《新收入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修订通知》主要变更内容及影响

1、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项目和“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

2、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对“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3、删除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涉及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准则的规定对于2019年1月1日至准则实施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调整。公司执行上述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新债务重组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根据准则的规定对于2019年1月1日至准则实施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进行调整。公司执行上述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5日

(上接3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