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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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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77版)

2020-06-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7版)

为贯彻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46号)的文件精神,落实“一个矿区,一个开发主体的要求”,为有效推进木里煤田的规范、有序开展、实现资源开发的可持续性,合理规划矿区整体布向,尽最大可能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实现木里地区社会经济与生态保护的双赢,青海省政府下发《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组建青海省木里煤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青政函[2010]112号),批准由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独家出资3600万元,组建成立青海省木里煤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青海省木里矿区总体规划的批复》(发改能源[2011]21号)中明确青海省木里煤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为开发建设主体单位。2011年4月25日,江仓能源公司与木里煤业集团签署了三、四井田矿业权转让的相关协议,协议明确:探矿权转让后,江仓三、四号井的实际经济价值和权益所有者为江仓能源公司。至此,木里煤田矿区三、四井田的探矿权权属在青海省木里煤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但实际收益归江仓能源公司。

“7.立磨项目情况。年报披露,公司本期的主营业收入较上期波动较大原因之一为子公司青海西钢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开发有限公司本期 60 万吨立磨项目投产,收入较上期增加 1.35亿元。但公司前期并未披露该立磨项目相关情况。请公司补充披露该立磨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内容、资金投入、项目进展、转固情况、产能及投产情况,以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等相关财务情况,并说明是否达到披露标准。”

公司回复:

公司本期的主营业收入较上期增加较大原因之一为子公司青海西钢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开发有限公司收入较上期增加 1.35亿元,其中60万吨立磨生产线投产后收入增加0.43亿元;销售给矿冶公司的白灰窑产品、渣铁等增加收入0.92亿元。

立磨项目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立磨项目隶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西钢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开发有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应当披露的交易”9.1条第一款规定“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及9.2条第一款规定“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最高者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2,428,733.89万元,年产60万吨立磨生产线2018年审批通过,资金投入9,566.28万元,占公司2017年资产总额的0.39%,未达到披露标准。

“8.出口业务情况。年报显示,报告期公司出口部分毛利率同比减少36.76%。请结合出口具体产品的销售收入及毛利率说明出口部分毛利率大幅降低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由于出口钢种不同,数量、金额非常小,盈利水平有较大差异。2018、2019年出口产品情况见下表:

“二、 关于公司财务数据

9.在建工程。年报披露,自2017年以来,公司在建工程中位于木里煤田矿区的娘姆特井巷工程项目进度一直为87%,虽持续投入资金,但已连续四年未转入固定资产。2019年娘姆特井巷工程预算数由8.54亿增至18.28亿。此外,公司在对我部关于2017年年报事后问询函的回复中披露,娘姆特井巷工程因可预见的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正常中断,主要原因一是由于环保政策导致,待政府有关部门验收通过后可继续下一阶段的矿井建设;二是矿井位于高海拔高寒地区,冰冻季节工程施工被迫中断7-8个月。请公司补充披露:(1)娘姆特井巷工程报告期仍然停滞的原因,前述2017年导致项目中断的不可抗力因素是否已消除,以及该工程是否存在不能完工的障碍;(2)前期公司披露由于地质条件等各方面因素,2015年根据工程建设实际,报公司董事会审批,总投资调整为18.28亿元,调整金额未经设计单位出具意见。请公司说明直至2019年才增加工程预算的原因;(3)结合娘姆特井巷工程项目具体建设进展,说明是否应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娘姆特井巷工程报告期仍然停滞的原因,前述2017年导致项目中断的不可抗力因素是否已消除,以及该工程是否存在不能完工的障碍;”

娘姆特井巷工程2017年导致项目中断的不可抗力因素目前未完全消除。公司近几年按照省政府部署安排,基本完成企业承担的井田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各项目标任务,恢复生态已取得积极成效和政府的认可。目前在等待环境整治验收,验收通过后正常中断的不可抗力自动消除。

“(2)前期公司披露由于地质条件等各方面因素,2015年根据工程建设实际,报公司董事会审批,总投资调整为18.28亿元,调整金额未经设计单位出具意见。请公司说明直至2019年才增加工程预算的原因;”

木里煤田矿区的娘姆特井巷工程地处高原,属于高寒地带,冬季十分寒冷,最低气温为-34℃,年平均气温为-4.2℃一5.1℃。地表1.0一1.5m以下为常年不化的永冻层,冻层厚度平均为70m左右,增加了工程施工的难度,加大了工程投入。2015年根据工程建设实际投入额度,报董事会审批,娘姆特井巷工程总投资调整为18.28亿元。由于工程每年需要继续投入一定量的维护资金,确保矿山资产的安全完好,董事会审批的投资额18.28亿元不是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且未经设计单位出具意见,公司没有进行调整,本年度公司按照实际发生情况进行了调整。

“(3)结合娘姆特井巷工程项目具体建设进展,说明是否应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

由于娘姆特井巷工程项目完工率已达87%,每年投入一定量的维护资金,确保矿山资产的安全完好,矿井设计年产量为120万吨优质焦煤,该焦煤为国内稀缺优质煤种,预计未来将产生良好经济效益,按照目前焦煤市场价约800元/吨,完全成本约600元/吨计算,不存在减值迹象,不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

会计师意见:

上述情况说明所载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与我们在审计西宁特钢 2019年度财务报表过程中所取得的资料以及了解的信息进行了核对。根据我们按照相关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程序,西宁特钢对于上述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在重大方面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10.存货跌价准备。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487.69万元,去年计提的3.56亿元存货跌价准备在本期上半年全部转回或转销。公司对此说明年末存货周转周期为2-3个月,期末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一般在次年的2-3月份随产品的销售转销完毕。请公司补充披露:(1)本期计提存货减值准备的具体原材料与产品的构成及金额;(2)结合置出矿冶公司的影响、原材料及钢材价格情况、冬储情况及次年销售情况,并与上年进行对比分析,说明本期存货跌价准备大幅变动的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本期计提存货减值准备的具体原材料与产品的构成及金额;

单位:万元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对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由存货的估计售价、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估计的相关税费构成。公司持有存货(半成品)目的均是生产继续加工至产成品以供出售。公司存货减值测试过程如下:

1.按照 2019 年分品种在制品、半成品成本加2019年全年平均加工费,计算出产成品成本后,依据 2020 年 1-2 月平均销售价格及销售费用分产线、分品种计算可变现净值,以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产品差额计提存货减值;

2.产成品跌价计提,将2019年年底库存产成品分产线、分品种计算的成本,与2020年1-2月实际销售价格对比,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产品计提减值。

“(2)结合置出矿冶公司的影响、原材料及钢材价格情况、冬储情况及次年销售情况,并与上年进行对比分析,说明本期存货跌价准备大幅变动的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1.2018、2019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见下表:

单位:吨、万元

2.2019年半产品、产成品计提存货跌价情况

①2019年3月置出矿冶公司后,矿冶公司原料存货计提存货跌价不再纳入合并范围,致使炼铁原料存货跌价准备减少1.99亿元;

②原料存货结存数量及金额较期初减少,受此因素的影响报告期存货跌价准备同比减少0.12亿元;

③报告期公司产能逐步提升、工序过程中材料、能源消耗大幅降低,加工费同比大幅降低;通过营销体制机制改革,加大市场开发力度,与交通、住建部门及下游企业积极对接,销售规模同比增长25.64%;通过“普特结合”的产品定位,市场竞争力不断提升,上述措施的实施钢材毛利不断增加,2019年吨钢毛利548.47元较2018年吨钢毛利-113.88元增加622.35元,2019年亏损品种较上年减少53.86%,钢材亏损品种不断减少,计提存货跌价减少。2019年末半产品库存数量较期初减少5.21万吨,计提存货跌价减少0.95亿元;产成品库存数量较期初减少2.77万吨,计提存货跌价同比减少0.34亿元。

综上,置出矿冶公司后,矿冶公司原料计提存货跌价不再纳入合并范围;2019年随着产品销售规模增加,存货结存数量、结存金额下降,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大幅降低。

会计师意见:

我们结合公司的存货盘点计划于2020年1月1-3号对公司的存货执行监盘程序;在核实期末存货的基础上,检查了公司2020年1-2月份的销售合同,进一步复核了公司期后的销售价格等;结合公司的产品结构、加工成本等复核公司期末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及减值准备的计算过程。

我们认为公司作出的回复、相关会计处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11.管理费用。年报披露,报告期公司全面压缩机构和人员编制,进行薪酬改革。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1.88亿元,同比降低27.16%。其中,职工薪酬7331.52万元,同比降低43.69%。请公司结合管理人员及其薪酬的变动情况,补充说明该部分职工薪酬大幅下降的原因,并分析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扁平、直线”及 “小机关、大基层”的经营管理理念,不断深化三项制度改革,促使了公司管理效能及经营效益的不断提高。管理费用及管理人员薪酬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通过机构整合,组织机构优化,减少管理层级,二级管理机构由20个减少至14个,减少6个;二是通过人力资源优化,管理人员由1819人减少至953人,减少866人;三是社保费率由原来的28.8%下降至24.8%、公积金费率由原来的12%下降至5%。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