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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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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的进展公告

2020-06-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20-071

债券代码:136317 债券简称:15智慧01

债券代码:136441 债券简称:15智慧02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反诉原告

●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9,612.44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案判决为一审判决,由于目前本案处于一审判决后的上诉期内,尚不能判断是否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原告(反诉被告):桑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顿新能源”)

被告一(反诉原告):江西远东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远东电池”)

被告二: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慧能源”)

诉讼机构: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桑顿新能源诉称2017年江西远东电池与桑顿新能源签订了《采购合同》,合同履行期间江西远东电池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桑顿新能源认为公司作为江西远东电池唯一股东,未向其实缴任何出资,公司应当对江西远东电池的欠款承担共同偿还责任。鉴于上述情况,桑顿新能源向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货款人民币9,533.82万元及违约金78.62万元(暂计算至2019年10月10日);被告二承担共同偿还责任;两被告承担诉讼费、财产保全费、保险费等费用。

合作期间因桑顿新能源所供产品质量问题导致江西远东电池客户退货、索赔。此外桑顿新能源仅履行了部分供货义务,且货物存在少料情况。江西远东电池向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反诉,请求判令反诉被告赔偿因产品质量问题给反诉原告造成的损失共计8,060.26万元及延迟交货延迟金36.30万元;反诉被告支付少料违约金10.56万元;诉讼费全部由反诉被告承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7日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3)。

二、诉讼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19)湘03民初177号],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如下:

1、由被告江西远东电池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桑顿新能源货款79,331,873.20元并支付至2020年4月20日的逾期付款违约金3,811,595.04元及之后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以79,331,873.2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7%的标准从2020年4月21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2、由反诉被告桑顿新能源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反诉被告江西远东电池少料违约金21,120元;

3、驳回原告桑顿新能源要求被告江西远东电池给付诉讼保全担保保险费80,124.43元的诉讼请求;

4、驳回原告桑顿新能源对被告智慧能源的诉讼请求;

5、驳回原告桑顿新能源其他诉讼请求;

6、驳回反诉原告江西远东电池其他的反诉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522,422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527,422元,由被告江西远东电池负担;反诉费223,577元,由反诉原告江西远东电池负担223,519元,反诉被告桑顿新能源负担58元。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案判决为一审判决,由于本案处于一审判决后的上诉期内,尚不能判断是否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