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6月17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6-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0-50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0年6月16日(周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16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303号浙江交通集团大厦10楼1018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袁仁军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97,642,94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11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79,844,3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479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7,798,60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382%。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中独立董事高凤龙先生因新冠疫情原因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了见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97,634,7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8,187股,占出席会议具有有效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有效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2、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97,634,7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8,187股,占出席会议具有有效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有效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3、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97,634,7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8,187股,占出席会议具有有效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有效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4、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297,634,7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8,187股,占出席会议具有有效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有效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5、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297,634,7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8,187股,占出席会议具有有效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有效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1,220,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1%;反对8,1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7,634,7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8,187股,占出席会议具有有效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有效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1,220,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1%;反对8,1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7、关于公司2020年度拟继续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7,634,7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8,187股,占出席会议具有有效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有效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1,220,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1%;反对8,1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8、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1,220,84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有效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1%;反对8,187股,占出席会议具有有效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有效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1,220,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1%;反对8,1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8.01%股份(即2.56亿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本议案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9、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7,634,7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8,187股,占出席会议具有有效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有效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10、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备案)发行永续债产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7,634,7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8,187股,占出席会议具有有效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有效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11、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7,634,7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8,187股,占出席会议具有有效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有效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12、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7,634,7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8,187股,占出席会议具有有效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有效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唐建平、彭龙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