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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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方高元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2020-06-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南方高元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南方高元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6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为2020年6月16日。截至2020年6月16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已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自动终止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基本信息

二、基金合同终止的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五、基金备案”中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6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为2020年6月16日。截至2020年6月16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已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自动终止情形,基金管理人将终止《基金合同》,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

经本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确定2020年6月16日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自最后运作日的下一日(即2020年6月17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自2020年6月17日(含该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本基金仍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运作。

(二)基金清算小组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三)基金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四)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

(五)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六)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各类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发生时各自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比例确定剩余财产在各类基金份额中的分配比例,并在各类基金份额可分配的剩余财产范围内按各份额类别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七)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八)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四、特别提示

1、在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后,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南方高元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南方高元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访问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7日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方原油证券投资基金

A类基金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南方原油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简称:南方原油;基金扩位简称:南方原油LOF;交易代码:501018)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波动较大,请投资者密切关注基金份额净值。2020年6月12日,南方原油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651元,相对于当日0.5114元的基金份额净值,溢价幅度达到27.30%。截止2020年6月16日,南方原油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653元,明显高于2020年6月12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于高溢价率的基金份额,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声明如下:

1、南方原油证券投资基金为上市型开放式基金,根据基金合同,南方原油除可在二级市场交易外,投资人还可以申购、赎回,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进行计算,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或交易行情系统查询南方原油的最新份额净值。

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南方原油证券投资基金已于2020年3月13日起暂停申购及定投业务,恢复办理申购及定投业务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2、截至目前,南方原油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资运作。

3、截至目前,南方原油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4、南方原油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波动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7日

南方吉元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限制

大额申购、定投和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6月1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2020年6月17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暂停接受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定投和转换转入)本基金A类、C类及E类基金份额超过500万元的申请(不含500万元,A类、C类及E类基金份额的申请金额每类单独计算)。

(2)在本基金限制大额申购、定投和转换转入业务期间,其他业务照常办理。

(3)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定投和转换转入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4)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