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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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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6-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8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二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二〇二〇年六月十八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3号楼6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顾伟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逐项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12个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同时为了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并以实际行动参与维护资本市场稳定,董事会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12个月,即存续期延长至2021年7月31日。如延长12个月期满前仍未出售股票,可在期满前2个月再次召开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12个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于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深圳市兆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鉴于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兆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照明”)拟向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融资,借款期限为一年。为增强本次融资的偿债保障,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拟为公司上述融资业务的还本付息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此,公司需向高新投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反担保期限三年。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与高新投及相关部门签订反担保协议等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为深圳市兆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已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深圳风行多媒体有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鉴于公司下属公司深圳风行多媒体有限公司拟向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2,000万元融资,借款期限为一年。为增强本次融资的偿债保障,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拟为公司上述融资业务的还本付息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此,公司需向高新投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反担保期限三年。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与高新投及相关部门签订反担保协议等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为深圳风行多媒体有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已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0年7月6日15:00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3号楼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上述议案二、议案三提交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52)于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9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 12 个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中信证券兆驰股份1号定向资管计划进行管理,通过二级市场购买股票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公司股票,该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人民币1.2亿元。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交易的方式于2015年9月23日完成股票购买,交易均价为8.74元/股,购买数量为11,547,98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0.72%。因公司于2016年11月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及2017年6月实施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故截至本公告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数为28,869,95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比例为0.64%。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未出售任何股票。

根据《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半数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旨在建立和完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地发展。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半数以上份额同意,公司于2020年6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12个月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同时为了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并以实际行动参与维护资本市场稳定,董事会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12个月,即存续期延长至2021年7月31日。如延长12个月期满前仍未出售股票,可在期满前2个月再次召开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0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深圳市兆驰照明

股份有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1、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兆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照明”)拟向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融资,借款期限为一年。为增强本次融资的偿债保障,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拟为公司上述融资业务的还本付息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此,公司需向高新投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反担保期限为三年。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与高新投及相关部门签订担保协议等文件。

2、2020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深圳市兆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3、高新投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反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反担保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71956268F

成立日期:2011年4月1日

注册资本:7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苏华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3510-23单元

经营范围:为企业及个人提供贷款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开展再担保业务;办理债券发行担保业务;兼营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自有物业租赁。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高新投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被担保人的股权结构

3、被担保人的主要财务指标

注:2020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19年财务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出具的天健审字(2020)57号审计报告确认。

三、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兆驰照明拟与高新投签署《担保协议书》,由高新投为兆驰照明向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不超过3,000万元借款(具体金额以签署的《授信额度合同》为准)的还本付息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此,公司需向高新投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上述反担保范围为《担保协议书》项下应由兆驰照明承担的全部债务及《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由高新投垫付的其他费用(具体范围根据合同约定为准),反担保期限为本次融资业务存续期及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由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兆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不超过3,000万元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将增强公司的偿债保障,有利于降低成本,本次公司提供反担保有助于子公司融资业务的顺利实施,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次提供反担保的事项已履行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反担保的相关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为本次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有利于子公司深圳市兆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日常流动资金的周转,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进一步扩大销售规模和提升经营业绩,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相关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深圳市兆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的融资业务提供反担保,并将该项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58,561.10万元((美元担保金额依据2020年6月1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人民汇率中间价100美元=709.13人民币元计算),连同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6.57%。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且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六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1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深圳风行多媒体

有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1、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下属公司深圳风行多媒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行多媒体”)拟向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2,000万元融资,借款期限为一年。为增强本次融资的偿债保障,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拟为公司上述融资业务的还本付息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此,公司需向高新投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反担保期限为三年。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与高新投及相关部门签订反担保协议等文件。

2、2020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深圳风行多媒体有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3、高新投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反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反担保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71956268F

成立日期:2011年4月1日

注册资本:7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苏华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3510-23单元

经营范围:为企业及个人提供贷款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开展再担保业务;办理债券发行担保业务;兼营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自有物业租赁。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高新投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被担保人的股权结构

3、被担保人的主要财务指标

注:2020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19年财务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出具的天健审字(2020)57号审计报告确认。

三、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风行多媒体拟与高新投签署《担保协议书》,由高新投为风行多媒体向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2,000万元借款(具体金额以签署的《授信额度合同》为准)的还本付息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此,公司需向高新投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上述反担保范围为《担保协议书》项下应由风行多媒体承担的全部债务及《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由高新投垫付的其他费用(具体范围根据合同约定为准),反担保期限为本次融资业务存续期及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由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深圳风行多媒体有限公司2,000万元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将增强公司的偿债保障,有利于降低成本,本次公司提供反担保有助于子公司融资业务的顺利实施,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次提供反担保的事项已履行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风行多媒体主要从事公司自有品牌风行互联网电视的销售业务,是北京风行在线技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66.80%的股份。风行多媒体运营正常,其支付能力可以覆盖本次的借款,因此,本次不由其他股东提供相应担保。董事会同意本次反担保的相关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为本次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有利于子公司深圳风行多媒体有限公司日常流动资金的周转,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进一步扩大销售规模和提升经营业绩,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相关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负面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深圳风行多媒体有限公司的融资业务提供反担保,并将该项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58,561.10万元((美元担保金额依据2020年6月1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人民汇率中间价100美元=709.13人民币元计算),连同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6.46%。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且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六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2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兹定于2020年7月6日15:00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7月6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7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6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24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6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3号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

1、关于为深圳市兆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2、关于为深圳风行多媒体有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关于为深圳市兆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关于为深圳风行多媒体有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

(三)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0年6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用书面信函、邮件等方式办理登记;

4、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三)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3号楼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振宇、方放

电话号码:0755-33614068

传真号码:0755-33614256

电子邮箱:LS@szmtc.com.cn

邮政编码:518000

(五)现场会期预计半天,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29

2、投票简称:兆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7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6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6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不可以□)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备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请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