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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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0-06-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99 证券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0-057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山私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山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66,740,8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61%;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IPO前取得的股份以及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已于2018年1月29日起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大山公司拟自本计划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11,412,600股的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具体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1、2020年5月29日至2020年6月18日,大山公司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其持有的22,824,200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0%。其中:

(1)2020年5月29日至2020年6月1日,大山公司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其持有的14,634,200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8%,减持价格为 29.07-29.55元/股,减持总金额为42,825.73万元,减持股份来源为 IPO 前取得及资本公积金转增(内容详见公司2020-054号公告)。

(2)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6月18日,大山公司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其持有的8,190,000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72%,减持价格为30.40-34.62元/股,减持总金额为26,592.12万元,减持股份来源为 IPO 前取得及资本公积金转增。

2、2020年6月1日,大山公司与泽友(桐乡)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友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大山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64,720,288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67%)转让给泽友公司(内容详见公司2020-054号公告);该协议转让事宜已于2020年6月12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内容详见公司2020-056号公告)。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大山公司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本公司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如本公司未能遵守以上承诺事项,则本公司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获得的全部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且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大山公司还承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前已发行股份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的减持意向如下: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的24个月内,本公司每12个月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时发行人总股本的3%。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本公司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公司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24个月后减持的,将依据届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减持。如本公司未能遵守以上承诺事项,则本公司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获得的全部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且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大山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的情况。在上述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大山公司严格遵守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0日